第二十四章、诚-《立香大小姐想让我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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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倒性的战斗力差。
这是任何人都一目了然的。
不管是速度,力量,亦或者是体格,耐久,这两方的差距都大到无法弥补。
身材巨大的赫拉克勒斯挥动着用神殿柱石打磨的巨大斧剑,每一击都沉重到无法描述,人类只要被擦到一下就贴定是血肉模糊,就算是从者,也很难承受住他狂暴的欧砸。
一般来说面对这种大个子,都应该是用灵活的身法或者精妙的技术来取胜……
然而,最可怕的是,这个大个子虽然长得巨大,但速度一点都不慢,能以精巧的动作快速回击,迎击周围的敌人,而且,凭借多次恶战磨练出来的本能直觉,那是被称之为心眼的武器,即便是作为狂战士失去了理性,也能本能的识别出对方的破绽和有意为之的陷阱,是非常难以对付的家伙。
这么想来,土方副长光是还活着,就已经是个奇迹了。更别说,和这种夸张的怪物对抗了。
或许,逃走才是最好的选择。不对,应该说,正常人,都会选择避而不战,避其锋芒……
然而……
“啊啊啊啊啊!”
面前的这个头发凌乱的男人嘶吼着,全无自觉的咆哮着,高喊着无意义的音节,再次挥动了剑刃。
“真是的,根本认识不到差距吗?所以说,这种愚蠢的猴子就是让他人头疼啊!”
伊阿宋不满的咋舌,大概是因为一直被他称之为无敌的赫拉克勒斯今天也这么久没有击杀敌人,让他有点焦躁了吧。
在赫拉克勒斯身边,赫克托耳扛着长枪转悠了两圈,最后还是没有加入战局。
这倒不是赫克托耳划水,毕竟大家都姓赫,总不会这么冷漠。
但……问题是……加入不进去啊!
这两个狂战士,打的那叫一个天昏地暗……一般人看到赫拉克勒斯挥动那么庞大的武器,第一反应肯定是躲啊,结果呢?对面这个愣头青居然不躲不闪!
技巧性的剑士大概会选择用剑刃压制对方的剑身,偏转敌人的攻击角度。就跟格斗里面的受身是一个道理。然而也没有……这个愣头青居然硬碰硬,就用自己的武士刀向着对方的岩石巨刃砍过去!
这种完全凭借力量和气势对砍的局面,根本没有外人介入的空间。
看看旁边的地面吧,那就是好例子。
被两人攻击的余韵波及到,地面夸张的碎裂,漆黑的龟裂蜘蛛网般扩散开来,最后整片地面都被宣泄的暴力碾压成粉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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