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收获-《万族之劫小说》


    第(2/3)页

    刺激谁呢?

    “你觉得你可以成功?你杀不了他们的,现在万族的王都鬼着呢,你一旦出现在诸天战场,他们一定会联手杀你,让你死了这条心!”

    “还有,踏入了那一步,和没踏入,区别很大……”

    “不用你提醒!”

    夏龙武懒得理会,他又不是没见过无敌强者,他的爷爷大夏王就是这个境界的无敌强者。

    朱天道无奈,“真的没兴趣听我说说?”

    “没兴趣!”

    夏龙武转头下山,“若是真能成,你就没这么弱了,你哥若是活着,还有希望踏入此境,你比你哥……差多了!”

    “我……”

    朱天道恼怒道:“小子,你这话也就和我说说,小心你来大明府被人打死!再说我哥九岁就陨落了,你怎么知道他就比我强……”

    “因为他是人族第一位九岁千钧的天才!”

    “我……”

    朱天道无言以对,是,他哥是天才,九岁千钧,可都快成整个人族的反面教材了。

    沐神魔之血,一日踏入千钧,九岁。

    大明王嫡子!

    现在人族知道他哥的人,比知道他的人多了十倍百倍,可夏龙武这家伙,说这话总觉得是在嘲讽。

    夏龙武还真没有,边走边道:“起码他有那胆子,敢去尝试!你若是百年前就去诸天战场,和万族王者厮杀,恐怕已成无敌,何至于困顿此步!”

    “我不学你,你不值得我去学!”

    “……”

    朱天道无言,半晌才道:“你说的简单,夏龙武,我倒想看看,你能否万族之前阵斩无敌!那是送死,你有望无敌之境,何必急着送死……”

    “你若死了,大夏府还能靠谁撑着?你爷爷?你爷爷现在人都不知道在哪……”

    夏龙武脚步微微一滞,很快道:“无妨,我二叔还活着,让他回来便是!”

    “他?他比我还弱一截,到了那时候,你大夏府可就不是人境三大府之一了!”

    “没关系,反正也轮不到你大明府顶替我们。”

    “……”

    朱天道发现没办法和夏龙武交流,有些哭笑不得,看他就要走了,急忙道:“三年后,星宇府邸开启,大明府有10个名额,你们有20个名额,那时候我们联手如何……”

    “你们太弱,不跟你们一起。”

    “夏龙武!”

    朱天道恼了,“我不远万里来援,你就这么对待远方来客的?我大明府怎么就弱了?三年后,大明府会派遣最强一代前往星宇府邸!你要是不愿意联手,那按照规矩,我来援,你分我一具神族尸体!”

    “……”

    夏龙武脸色变了一下。

    “要不然,就联手!”

    夏龙武转身,盯着他看了一会,忍不住骂道:“无耻!”

    “怎么就无耻了?”

    朱天道无奈道:“我们联手,又不是让你出血,你大夏府虽强,可我们也不弱……”

    “哼!”

    夏龙武轻哼一声,片刻后,淡淡道:“好!不过你大明府的人,若是太弱,我宁愿送你一具神族尸体!弱者,没资格和我大夏府联手!”

    说罢,夏龙武腾空而去。

    朱天道看着他离去,骂了一阵,很快化为笑容,“这小子……哎,真强啊!”

    叹息一声,夏龙武真的快要踏入那一步了。

    自己看似和他差不多,实际上差的远了。

    因为百年前自己就差不多这地步了,百年无寸进,百年前这小子还没出生呢。

    这家伙,每次看到都在进步。

    难怪这次敢冒险,在大夏府迎战神族,一战击杀五大神族强者。

    哪怕天羿神族很强,这次也得吐血。

    死了五大强者不说,连天羿神教都被连根拔起了。

    ……

    大夏府的战事,无人知晓。

    五大神族和天羿神教教主陨落,知道的人也没几个。

    那太高端了,不是他们可以了解到的。

    城主和柳文彦这些强者在商讨清剿万族教城外的余众,这些事也和苏宇无关。

    此刻的苏宇,正在和陈浩躲在角落地看收获。

    “阿宇,我们是不是发财了?”

    陈浩看着摆在面前的收获,有些激动,“阿宇,你说这些人出门,带这么多东西干嘛?”

    “万族教谁也信不过谁,经常会迁移,居无定所,好东西当然要随身携带,不足为奇。”

    关于这一点,苏宇倒是没什么奇怪的。

    万族教的这些人,斩杀高层,有时候收获很少,因为高层一般都有固定的居住地,潜伏的很深。

    可底层,居无定所,今日在这,明日在那,杀他们,往往代表着能全缴对方的家当。

    “功法两本,武技两本,精血5滴,不知道是啥精血,不过问问就知道了……”

    陈浩继续数着,咧嘴道:“还有一瓶炼体丹,可惜就剩5颗了,这个对千钧境修炼帮助很大。”

    “安平金币16块,一块可是价值1万安平币的……”

    “我还是第一次拿到金币呢,我爸倒是有,可惜不给我……”

    金币,价值不菲。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