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 房东大叔3-《市井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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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他也给租客定了几条规矩,不符合这几条的坚决不租,给多少钱都免谈。

    第一,个人卫生习惯不好的不租。无论男女老幼,只要平时太邋遢就免谈。

    第二,个人信息不完整的不租。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证、工作证啥的越全越好,如果有离婚、更换工作的情况也必须提前通知,否则就不再续约。

    第三,无法承受一年一交房租的不租,啥三个月半年的,真没闲工夫去和房客隔三差五磨嘴皮子,这也是对房客质量设定的硬性门槛,经济实力必须要考虑,不能因为钱给自己添麻烦。

    第四,不接受试租期的不租!

    洪涛为了给自己减少麻烦可算绞尽了脑汁,刚开始设立了十多条死规定,可是写完一看,这尼玛不成霸王条款了嘛,权利都在自己一边,租客成了受气包。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自己看到这样的租房合同,先不聊价格,光这些不平等条约就能气死。

    所以他干脆把死规定缩减成了三条,然后加了个试租期。

    啥意思呢?就是无论租客条件多好都得先试租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双方互相观察磨合,谁都有权随时提出中止合同。过了试租期之后双方才签订正式租房合同,到这时就得完全按照合同规定执行了。

    这样做就是怕租客太会装,说得好好的,结果合同一签就原形毕露,到时候就算自己不怕麻烦、能把人赶走、不会承担损失,可麻烦终归是麻烦。洪涛不想因为出租房屋整天上蹿下跳,说白了吧,他就是想躺着挣钱,不光不受累还得心里舒服。

    可话说回来了,这种条款会有人答应吗?洪涛可以很负责的肯定,必须有,还不在少数。理由很简单,咱的房屋质量好,磨砖对缝、又高又大,冬暖夏凉,空调、暖气、厨具、家具、电器、网络一应俱全。

    想绿色环保出行,门口就是公交车站,地铁站也距离不远。愿意自驾更好,倒座房南墙外就可以停车,算是住户自用,保证没有协警来贴条,对面还有警务站和n多摄像头,二十小时在岗,比正规停车场还安全。

    光房屋质量有保证、交通便利就完了吗?远远不够!日常用品门口的小卖部就有卖,嫌档次低品种少也没关系,步行几百米就是地安门大街,好歹也算条商业街,足矣满足日常需求。

    光满足了吃喝住行就算好吗?洪涛还会说不。那只是基本生活需求,咱这里高级就高级在除了基础之外还有更多,比如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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