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一百七十四章 男人不能惯着-《最强兵王混都市陆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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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点疼,”林诗曼点了点小脑袋,说道。

    慕倾城抱怨道:“你这傻妮子,肯定为了他穿上那些小玩意了,你可别把他给惯坏了,男人不能惯着,要不然,他会折腾死你。”

    “呸!”

    林诗曼听得是,修长的脖颈都是通红一片,俏脸发热到让她有些头晕目眩。

    这哪跟哪啊,越说越离谱了。

    不过慕倾城的话,让陆轩心里有愧,因为他确实过于激动了一些,所以没有去在意林诗曼的感受。

    现在想想,陆轩确实觉得,不该第一次救让林诗曼穿成那样。

    精虫上脑的男人,真的不会顾及到这些方面。

    林诗曼小声问道:“幕姐姐,你是不是吃醋了?”

    慕倾城撅着红唇道:“我吃什么醋?

    诗曼,你想多了。”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陆轩和林诗曼都听得出来,她确实是吃醋了。

    没办法,慕倾城比林诗曼还大好几岁,林诗曼已经得偿所愿,可是她还没有。

    而且吃醋是女人的天性,不吃醋才怪了。

    “咳咳!”

    陆轩停下不去了,佯装咳嗽两声道:“对了,倾城,你吃了没?”

    “没吃,”慕倾城白眼一翻道。

    陆轩咧嘴一笑:“正好我肚子了,那一起下去吃个饭吧。”

    “嗯!”

    慕倾城其实一点都没有生陆轩的气,俏脸一抹红晕泛起后,心里想的是,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像林诗曼那样得偿所愿?

    在第一眼看到林诗曼的时候,慕倾城有些羡慕,因为已经变成小少妇的林诗曼,眉宇间含羞带笑,那娇羞妩媚中的幸福之色,真的很迷人。

    也许真的把自己交给最爱的男人,才能成为最美的女人吧。

    “我先去换个衣服,”林诗曼正好找借口,钻进了她的房间里。

    “叮铃铃——”在等待林诗曼换衣服的时候,陆轩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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