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说过的-《诸天之从诛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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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修炼道法时,虽然天地元气会锻造我们的身躯,但是,我们的身躯始终不会坚硬到如金铁般,你想,如果你在御剑争斗时,你的背后忽然出现了一把剑,那你该如何应对?”

    叶朝毫无犹豫地道:“我可以将真元化作太极图去抵挡,也可以用念力将飞剑操控回来防御。”

    “可是,如果太极图抵挡不住,而你的剑又离你太远呢?我这样说吧,道玄就从来不练手中剑,所以,他从来都没有赢过我。”

    叶朝沉默不语,但从此后,他再也没有反抗过老者让他练习手中剑。

    随着狼群的冲锋,紫芒的阻挡效果越来越弱,而冲在叶朝两人面前的也不再只是几只狼王,而是数十只的狼群。

    叶朝没有一次失手,所以,尽管两人在狼群的围攻下像极了在巨浪中的一叶扁舟,但是,那小舟却从未被涛浪拍翻。

    可是,人力永远不可能如同天地之息一般无穷无尽,随着时间的推移,空中的那抹紫色也越来越黯淡,叶朝手中的剑也不再如之前那般迅速。

    当然很多雪狼都变成了尸体,那上百只雪狼群也只能看见不足原先的三成冲锋着,而它们的冲锋时似乎也没有之前那般无畏。

    按理来说,两人神情应该稍是放松一点,可是,他们却是比之前还要严肃,因为,领导这群雪狼的狼皇还未出现。

    可是,人因为有了智慧所以永远的站在了食物链的最顶端,但是,因为智慧,人类社会中也生出了叫做看走眼的词语。

    可以这样说,在争斗中人们会根具对于事物的主观印象从而选择该如何争斗,比如在面对一只兔子的时候,人们绝不会用出全力去击打对方。

    这是正常的现象,毕竟在人的本能认知中,力量是最宝贵的东西,面对兔子去出全力,这应该算是最不划算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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