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三、喜欢的东西,只有毁了,才能永远活着!(二更)-《病娇毒妃狠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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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出五分的价钱,简直如割他的肉!

    但为了从那个丑女手中抢回来,值!

    “少东家,有件事情恐怕您还不知道。”白大管事道:“那老板真正的东家,受了沈小姐一个大恩惠,就算白送给沈小姐都愿意,所以您别说多出五分,就算多出五成,那宝钗阁也拿不到!”

    “什么大恩惠?”

    “这个打听不到。”

    江之夏咬牙切齿,“拿不到就拿不到,到时候我让那丑女亏得血本无归!”

    江之夏是出了名的爱美厌丑,原本以沈毕方的长相,他是绝对不会放在心上的。

    奈何沈毕方开了间大爆的美人坊,美人坊又肉眼可见地赚得盆满钵满。

    偏巧沈毕方曾经想跟他合作被拒绝了,又好巧不巧,这件事被江家老爷子知道了。

    老爷子于是将他狠狠训了一顿,说他没眼光,败家子,到手的银子往外推!

    想他江之夏自七八岁开始便跟在江老爷身边学做生意,十三岁便开始独挡一面,被誉为有名的商业奇才。

    自开始做生意以来,第一次被江老爷子训。

    于是江之夏便将沈毕方记住了,更恨上了。

    加上这宝钗阁在他的点翠阁旁边,他本想拿下将点翠阁做大,与宝钗阁的老板谈了许久,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只差手续的事情了。

    结果现在沈毕方横插一脚,将宝钗阁抢走了。

    若被老爷子知道了,指不定又是一顿排挤。

    这让江之夏如何不气?

    白大管事看了眼江之夏。

    他跟沈毕方打过交道,知道沈毕方的经商水平只在江之夏之上,不在他之下。

    自家少东家若想让沈毕方亏本,只怕是痴人说梦!

    白大管事本想提醒,又闭了嘴。

    一来以江之夏的性子,根本听不进去。

    二来江之夏自经商以来鲜逢敌手,多少有些傲气过了头,现在让他吃点苦头,于江氏商行的未来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少东家,楚公子来了。”

    江之夏一听楚殇来了,面上怒气全部散去。

    “楚公子,”他回头,带着两分抱怨的语气,“之前去哪了,想找你都找不到人。”

    楚殇懒洋洋地走进来,身后娇杏和春杏两人,快他一步,上前用帕子将椅子擦了一遍。

    “公子,请坐。”

    春杏则拿出一个白玉杯,倒了杯茶,“公子,喝茶。”

    楚殇坐下后喝了口茶,眸光看向手中的白玉杯,“有事离开了两天,今儿约我有事吗?”

    “这酒楼新出一道糖醋鱼,味道不错,请你来试试。”江之夏道:“已经吩咐下去了,马上就来。”

    楚殇嗯了一声。

    他不是太爱吃鱼,但有人爱吃,所以哪里有好吃的鱼的做法,他都会去尝一尝。

    春杏熟练地拿出一对银筷,一个白玉碟子。

    江之夏早见怪不怪。

    春杏在做这一切的时候,楚殇扭头看向窗外,无意看到一道身影从底下经过。

    无波无澜的桃花眼突然一亮,随手拿起一颗花生疾射而去。

    叶渺感觉到一股凌厉的疾风向她呼啸而来,微微侧身避开后,看向疾风来缘处。

    正好看到二楼楚殇撑着胳膊,趴在窗台上,向她招手,示意她上来。

    狭长的桃花眼在阳光下,波光潋滟,兴致盎然。

    叶渺顿了顿,点头表示马上到。

    上了酒楼二楼后,才发现不只楚殇一人,还有一个长得极为俊俏带着三分锋芒的男子。

    “这位叶小姐,这是江之夏。”

    “江公子好。”叶渺颔首。

    江?莫非是江氏商行的江?

    “叶小姐好。”江之夏饶有趣味地看了她一眼。

    原来这就是那个叶小姐啊,传闻中楚相的私生女。

    他本以为楚殇对此事应该是漠不关心的,毕竟楚相也有好几个庶女,多一个少一个,于楚殇没有半点干系。

    但没想到,楚殇跟这个叶小姐,好像很熟的样子。

    “叶小姐用过午膳没?坐下一起啊。”江之夏十分热情地邀请,用一种自认风流的神情。

    叶渺也不客气,“那就打扰了。”

    这时江之夏点的菜上来了,他正想让叶渺不要客气,结果看到楚殇给叶渺夹了一块鱼肉。

    “这是新出的糖醋鱼,试试味道如何?”

    江之夏差点惊掉下巴。

    要知道楚殇可是有洁癖的人啊,难得跟他吃顿饭,别说给他夹菜了,还总是用一种嫌弃的眼神看他。

    现在居然主动地给那个叶小姐夹菜?

    叶渺浑然不觉江之夏的震惊,夹起来试了试,“不错,稍微甜了点。”

    楚殇跟着试了试,“确实甜了点,甜味再淡些会更好。”

    “试试这个排骨,也是招牌菜。”他极自然地夹了块排骨放到叶渺盘子里。

    江之夏:这是他认识的楚殇吗?

    不只对女孩子柔声细语,还给人家夹菜!

    他看向春杏娇杏,两人早已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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