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天降大祸!-《我在聊斋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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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没计算之后的宣传、运输、人工、分红以及顾鸣自身写作的报酬等等。
当然,无论怎么算,最终利润一样可观。
按照大家商定的结果,顾鸣乃是最大收益者,将收取六成的利润。
聂小倩两成,苏灵一成。
虽说曾德皓出资最多,但属于后来者,而且苏灵也自觉,并不贪多。
说白了,她是来玩票与拉交情的,分个一成意思一下就行了。
余下一成利润则作为其他人的分红或是一些杂项开支。
总之皆大欢喜。
眼看着一切准备就绪,再有两天书斋便要正式开业。
没料就在这节骨眼上,却突然出了一件大事……
几个衙役抓到了一个私盐贩子,并在其家中搜出一千多斤私盐。
这罪行可就大了。
经秦守亲审,此人终于交待,说他是受县丞大人的指使才敢贩私盐,还说家里有县丞大人的密信云云。
秦守当即命人取来密信,并派人唤来聂鸿书。
私盐贩子当场指证,一口咬定他只是个跑腿的。
聂鸿书差点气吐血。
他连那个私盐贩子姓谁名谁都不知,指使一说从何而来?
可惜,这本身就是一个圈套。
他不认识对方,对方却知根知底,不仅有密信为证,还描述了一番他家里的环境摆设。
密信的确有一封,内容不多,但也足以可以指证聂鸿书。
重要的是,笔迹几乎也对得上……
这就让聂鸿书有点百口莫辨了。
他心里很清楚这是一个阴谋,对方分明是找高手模仿了他的笔迹。
有了所谓的人证物证,秦守当堂命人先将聂鸿书收押,说是等府衙的官员前来处理。
获知消息后,聂小倩如中雷击,差点没晕过去。
“玉儿,快,随我去大牢。”
没想到,到了南监,狱卒竟然不让她见。
说聂大人虽然入了大牢,但却关在单人牢房中,好吃好喝的管着。
不管怎么说聂鸿书毕竟是县丞,秦守作为县令是没有资格定罪的,只能暂且收押,相当于是软禁着。
至于结果如何,得等上面的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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