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罗马! 或许,对于中国人来说,他们永远都无法理解罗马对于欧洲人的意义。 “光荣属于希腊,伟大属于罗马”。 对于欧洲人来说,罗马那怕早已经灭亡,但并不妨碍他们的心神向往,甚至作为敌人,作为东罗马帝国的征服者的奥斯曼帝国,在占领君士坦丁堡之后,征服者也摇身一变自诩是罗马帝国继承者,自称“kayser”,也就是汉语里的“凯撒”,也就是皇帝的意思。 其实,奥斯曼帝国对于罗马帝国的继承……也就只有这么一个名字而已。 自诩是罗马帝国继承者的奥斯曼帝国,同样非常重要道路网的兴建,这一点似乎有点儿像是罗马帝国,可实际上其境内的道路状况相当糟糕,尽管其继承了罗马帝国时代铺设道路网,但到了17世纪的今天,那些千年前修建的道路,经过近千年使用,早就破烂不堪了。 一队数千人的兵马,行走在破败不堪的道路上,路边的荒漠之中,不时的可以看到一些贝都因在那里放牧着骆驼。西奈半岛那些逐水草而居的贝都因人,一直钟情于骆驼,甚至自称是“驼民”。在他们眼里,骆驼是美丽的动物。在天方语方中,“骆驼”跟“美好”是一个词根。它不仅可以役使、也可以用来食肉。 甚至就连抵达这里的明军,也入乡随俗的用起了骆驼,在行进的队伍中就有一些驼队,这些骆驼都是明军用棉布、陶瓷以及茶叶从贝都因人那里换来的。它们的负重能力强,在荒漠中役使时比马匹更适用,它既不觉得累或渴,只需要很少的照料。千百年来,在中东地区作战的军队一直大量使用骆驼,明军同样也是如此。 当然,明军之所以使用骆驼,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马匹不足,远道而来的明军,受限于运力并没有带来足够的军马,只能就地购买马匹以及骆驼。而这里恶劣的道路环境,也限制了马车的使用,使用骆驼运输物资,就成了最寻常的事情。 在大部队沿着道路行进时,还有一小队骑兵在前方充当哨骑,相比于破破烂烂的道路,他们更愿意在荒漠中行进。 “这路可真够破的!” 马裕强禁不住抱怨了起来, “就没见过这么破的路,坑坑洼洼的不说,这石头都烂成这副样子了,那怕就是从旁边填几铲土渣,也不至于弄成这副样子啊!” “就是啊,你瞧这路多宽,这石头没碎的时候,至少得到一尺多长,当年修这样的路得花多大的本钱啊,可现在咋就没人问了?” 听着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不明白,李墨说道。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