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炮弹是挺贵的,所以,才要让他们赔偿军费,这笔钱可不能让大明出了。 “提督大人,” 丁云又问道, “即便亚里巴苏丹国的谈判使臣就要来了,咱们是不是应该准备一个条约?” “条约?” 眨了一下眼睛,甘辉反问道。 “什么条约?” 就是不平等条约啊! 虽然甘辉堪称是大明“炮舰政策”的开创者,眼看就要从海军提督进步到殖民主义者、炮舰实行者、第三世界人民的屠夫、刽子手了,居然还不知道不平等条约,这可真是不学习的下场。 “就是和不是大明宗藩的国家签订的条约!” 丁云一本正经地说道, “虽说这不是咱们天朝的习惯,但是在唐国,唐国就是这样干的,他们和马打兰打了一仗后,就逼他们签了一个《泗水条约》,迫使马打兰割让了一大片土地,平国也签了一个,听说南天门那边最近也和亚齐签了一个条约,反正无非就是割地赔款之类的内容,还有就是保护明商。” “既然大家都这么办了,” 甘辉一摆手说道, “那咱们也准备一个?” 想了想,他又说道: “不过,这个条约怎么弄啊?” “简单!” 丁云接过话说道, “末将在南洋巡航的时候,曾经看过唐国和马打兰签署的《泗水条约》,大致的内容还记得,咱们就抄一个,再加上一些内容,再叫他们直接签了不就行了!而且,有了这个条约,他们赔偿咱们军费,就是他们自愿赔偿的,不是咱们硬要的,即便是将来有人在报纸上说三道四,有这个平等、自愿的条约在,他们也说不出什么话来!” 哎呀,这个办法真好,这个“平等、自愿的条约”就是不一样啊!不但对大家伙是个保护,就是对这些蛮夷那也是保护啊!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