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一名海军军官走过来说道。在海军中同样有一批懂得外语的军官,天方语也是必修课。 “啊,谢谢!” 有点紧张的塞义德王子,看着甲板那边站立的军官,他们穿的都差不多,不过谁才是明国的将军? “谁是将军阁下?” 塞义德王子问道, “我应该和谁谈判?” 跟在他身边的年青军官,把他的话翻译成汉语。 立在甲板上的甘辉听了哈哈大笑,说着: “谈判就不用了,太浪费时间了,既然你已经过来了,那就直接签字吧,条约已经给你准备好了!” 什么? 不用谈判了? 直接签字? 看着甲板中央的那张桌子,塞义德王子有些懵。 他过来不是和这些明国人进行谈判吗?怎么他们又说不需要谈判了。 现在怎么办? 在塞义德王子发懵时,甘辉又问道: “丁校尉,条约准备好了吗?” “回提督,条约已经准备好了。” 丁云的手里就捧着那份以平等自愿为原则制定的条约的文本,文本分别用汉字和天方文字写成。 甘辉一挥手, “那你就念一下吧。” “是,提督大人。” 丁云就开始宣读这份平等条约了。 条约的内容当然也是“格式化”的,虽然大家都是第一次作,可毕竟也有一些参考。 因为亚里巴苏丹国并不是大明的藩属国,更不是什么诸侯,所以呢,大明和他们交往自然和诸侯藩属不同,在大明的文化体制之中,自然是高出蛮夷一等的,况且这些还是“不受教化的化外蛮夷”所以,条约上的文字自然也见不到什么友好啦、协商啦。 不过尽管如此,还是有些场面化的文字,比如什么为了和平之类的字眼,当然这不重要,重要是条款。 第一,割让穆桑达姆; 第二,向大明赔偿商人损失以及军费共一百五十万两银元; 第三,大明商人可以在亚里巴苏丹国自由行商,苏丹国需要保护明商。 第四,苏丹国不得向大明官商征税,不得阻挠大明官商的自由贸易。 第五,大明臣民在苏丹国犯法,要交给穆桑达姆的大明官府审判。 第六,当然是在要设立租界,这个可是大明的传统啊,长崎不就有大明的租界吗。 …… 一共就这么几条而已,也不是照抄唐国的格式条款,不过大致上差不多。总之一句话,就是割地、赔款,再加上治外法权。 而且这个还是平等的,自愿签字的条约! 废话,国与国之间签署的怎么可能不是自愿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