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传达指导思想-《大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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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心而论,这个指导思想并不觉得意外,尽管它已经和最初自己面见孙光石那时候提出的想法有些大不一样了。

    但基本上无论是省工业厅还是国家工业部,都在原则上同意了自己对于注册专利后、如何在转让专利的过程中收取专利费一事的大方向。

    一开始钟白想的还是按照前世申请个人专利的常规操作流程,以个人名义和瑞士专利局签订私人专利、以及专利出售的合同条款。

    当时钟白就没有独吞利益的打算,而是充分考虑到国家利益,决定50%专利费所得归自己,50%专利费所得归国家。

    和前世100%专利费归个人所有,这已经是极其爱国的行为了!

    但在孙光石那次陪同去了瑞士驻天都领事馆之后,钟白就知道事情没有2019年处理起来那么简单!

    1981年个人因私出国是一件极难的事情,几乎不可能办到,即使钟白是个重生者也不能在短时间内做到这一点,再说这事儿外事部门的吴秘书已经知晓,孙光石也已经知晓,那么必然只有因公出国。

    因公出国就不可避免的要让各级部门清楚这件事,还要派出相关的领导带队洽谈,这就从一件私事变成了一件公事。

    随之而来的,必然是上级部门会对个人注册专利这件从来没出现过的新事物,会产生自己的看法。

    于是在离开天都之前和孙光石见面的那一回,钟白已经明确告诉对方自己拿50%,国家拿50%专利费的想法,希望上级能以此为基础处理这件事。

    但现在这个看法出来了,工业部原则上同意自己的安排(虽然说是厅里的安排,但其实就是钟白的个人意见,这也是孙光石当时据理力争过的),可听这位叶处长的口气,部里觉得钟白个人拿得还是太多,要进一步削减他个人的专利费所得。

    好,你削减就削减,剩下部分上交国家钟白也没有什么意见,但为什么偏偏后面又增加了一条说明:另外分给国家的这部分,不仅仅只用于换取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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