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七章:告御状!(下)-《日月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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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番作态,当场便让李进泪如泉涌,连连叩头大呼不敢。

    “起来吧,还让朕去搀你不成。”

    朱允炆的话让李进不敢耽搁,只好硬着头皮站了起来。

    看着眼前这个喊冤的年轻人,朱允炆属实来了兴趣,当了十几年皇帝,这拦驾告御状的狗血桥段,他还真是第一回见。

    是地方审断公平,百姓无冤可告吗?

    当然不可能。

    只不过是地方防控的好,出不来告御状的罢了。

    这一点上,朱允炆也从来没有责怪过地方,更不可能说鼓励老百姓来找他这个皇帝告状。

    那这个国家早都乱套了。

    皇帝天天啥也不干,十二个时辰饭都不吃也忙不过来解决这些家长里短的案子。

    “说说吧,冤从何来。”

    说这话的时候,朱允炆还着重看了一眼站在李进身旁不远的黄福,温声道“不要怕,大胆的说,朕能给你办的今天都给你办好,不能给你办的,朕也会让山西当地,给你妥善处理。”

    眼下之大明,要是连朱允炆都办不好,那就是把玉皇大帝请下来也没用。

    李进谢过,虽然紧张,但还是有条不紊的将喊冤的缘由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这一说可是让朱允炆啼笑皆非,而黄福等山西官员则是如释重负。

    不是什么冤假错案,也没有审断不公,破家灭门的人间悲剧。

    就连冤案的当事人都不是李进。

    他是替他哥们喊得冤。

    李进是郭万三手下的矿工,有个小伙伴叫李大宝也是矿工,大家伙都在井底挖煤,其中有一个工友上了岁数,因为井底积水太深,腿脚溃烂,就找到李大宝希望换一下工作的岗位。

    李大宝的岗位在矿井的半腰,位置较高,没有积水,所以李大宝当场就慷然同意了。

    俩人按说换了岗位干就完了呗,下了工一道还能找地方喝两杯,结果好巧不巧就能出事。

    在李大宝岗位上工作的老头被一块碎石绊倒,当场摔下腰坡到了井底,死了。

    矿井死人是常事,郭万三手下负责矿井的工头也没说啥,该咋赔咋赔呗。

    但老头的家人不愿意了,还跑到县衙把李大宝给告了。

    你不给换这个岗位,人能摔死?

    县令一听,咂摸着也是个道理哈。

    谁在哪个岗位那是安排好的,你说换就给换了,起因在你身上,你不负责任哪行,不过念在李大宝也是出于这个尊老爱幼的美德,所以也就判了李大宝赔偿老头家属十两银子。

    李大宝当然满肚子委屈。

    老头久在井底,腿脚不便,因泡水而疼痛难忍,如此久持下去必落一个残疾,出于帮助和尊老的美德才慷然把自己的岗位让出去,自己选择跑到井底,涉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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