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武仁兴不喜欢穿衣服。 无论是面对银血,面对帮众,还是面对平民,他往往都是这副赤膊姿态,肆意展示自己健壮的肌肉。 野蛮与文明的区别,就在于有没有穿衣服。 在外城区这个野蛮之地,他必须要时刻让手下和其他人意识到他的肌肉,才能牢牢维持住自己地下世界的统治地位。 而到了内城区,那就是另外一套玩法。大家都彬彬有礼地穿上衣服,藏好自己的肌肉,尔虞我诈地交流,你打一张牌,我出一张牌,互相之间分不清对方的底细。 这是高级的文明玩法,因为每个人都家大业大,不可能还像光着脚丫子的时候赌上一切,只会拿出有限的赌注‘试试手’,赢了固然好,输了也不至于倾家荡产。 像武仁兴这种野蛮玩法,赢了固然占尽利益,但输了就死无葬身之地。 这两种玩法没有高下之分,只有左右之分。 假如武仁兴的家族没有家道中落,那他也会穿上衣服,玩起那套斯文败类的套路。但既然他不能拼爹出身卑微,那他就只能走这条脱衣服的路。 但你说他鄙不鄙视银血,那肯定是鄙视的。用《青年报》的名人名言来说,就是‘假若我们角色互换你就会知道什么叫做残忍’、‘我这辈子的终点线也够不到你的起跑线’等等,白手起家的穷一代,自然是看不起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二代。 但这几个月来,武仁兴得知银血会出了一个脱衣服的会长。 他不装了。 他摊牌了。 他就是借势压人,就是横行无忌,就是赶尽杀绝。 他用野蛮的玩法,将文明的上流社会搅得天翻地覆。 虽然一直未曾谋面,但武仁兴隐隐意识到,那位荆会长,跟他其实是同一类人。 都是恰好披着一张人皮的人。 不要误会,这不是说他们灭绝人性。相反,他们甚至富有人性,所以他们才会吸引聚集那么多人才到自己身边,为自己的功业添砖加瓦。 他们会同情,会怜悯,会愤怒,会憎恨,但他们会将自己凌驾于一切规则之上。 规则是人性的延伸,是人需要规则,所以才会诞生规则。但像武仁兴这类人,规则对于他而言只存在利用和践踏两个选项,从来没有遵守的必要。 正是这种冲破束缚的肆意妄为,才让武仁兴坐稳黑日会的龙头交椅。 而因为相同的原因,所以荆正威才能将银血会彻底颠覆。 只是,武仁兴的傲慢,是源于他坎坷的童年经历。大商会倾家荡产的急转直下,足以令他深刻见识到所有规则的虚伪,以及人性的愚昧。 “那么,你的傲慢又是源自哪里,你的身世,你的智慧,还是……你的力量?” 啪! 黑日血战赌场的大门重重关上。 赌场内鸦雀无声。 沙地上躺了十具惨不忍睹,近乎被凌迟成一片片的尸体,整个沙地都浸满了乌黑的鲜血,铁锈味和内脏的臭味让血战赌场几乎成为一个厕所。 就在刚刚几分钟内,所有黑日会帮众都欣赏了一场极其精彩的切片秀——荆正威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把剑,将十名下场战斗的帮众逐一削片。 他削得很细致,很认真,全程手都没抖一下,无论是旁人的大声喝骂,还是受害者的哀嚎哭喊,都没让他停下那近乎残虐的杀戮。 也不是没人逃跑,但有人敢背对他就会被他削掉脚跟,然后很快就会从健壮男子变成瘦弱男子。 途中好几次有人想拿出铳想结束这场令人头皮发麻胃液翻滚的宵夜节目,但迫于武仁兴的命令,最终还是没人敢射杀荆正威。 荆正威这是故意示威,还是性格使然?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们唯一记得的,是荆正威那张平静的脸。没有笑容,没有愤怒,只有宛如熟练屠夫面对待宰猪肉时的漫不经心。 想必在未来许许多多个宁静的深夜里,这张脸都将成为他们挥之不去的梦魇,甚至成为他们的劫。 如果荆正威真的死了。 那血战赌场说不定会成为玄烛郡十大恐怖之地。 “会长,他已经离开了十秒了。” 瘦弱中年人在武仁兴旁边提醒道,武仁兴摆摆手:“别急,既然他打败了十个人,我总得让他跑一百秒。” “我们这些出来混的,最重要的就是牙齿当金子用,我可不是银血会那些人不讲信用的人。” “只不过,既然荆会长这么生猛,那我们先前为银血会准备的那些礼物,就直接送给荆会长吧。” 中年人一怔:“送多少?” “只要他路过,都送他一份。”武仁兴站起来说道:“这一百秒,很快就过了。” 他走到旁边拿起一件风衣穿在身上,挥了挥手,示意手下清理一下沙地。 “那么,我们继续等下一位幸运儿进来吧。”他打了个响指:“明天之后我们就是巡刑卫了,小的们,今晚是你们最后的狂欢!” “好耶!——”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