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旧识-《天命萤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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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翻出了一包花生,却是生的,有些尴尬地看着两人道:“我平时倒是能拿生花生就酒,要不咱们出去找个酒馆?”

    冯得禄伸手接过花生笑道:“生花生也成,咱们这种人,什么苦没吃过。要是在沙海里,有的吃就谢天谢地了,还管好不好吃?”他知道秦凤山的收入不低,但是家里孩子多,他这人又仗义疏财,照顾着不少老兄弟的家人,这手头也攒不下多少钱。三人又都是大肚汉,真要出去吃一顿,哪怕是小酒馆,对于秦凤山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而且秦风山既然说了他请两人喝酒,他就是想要做这个东,也绝对不会同意。

    林志宇将花生从冯得禄的手里接了过来,站起身道:“伯父,我来做点下酒菜吧。”

    看着林志宇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冯得禄和秦凤山两人在外面啧啧赞叹。两人都是对厨艺一窍不通的人,家里也不止一个媳妇,自然也不缺少厨房里掌勺的人——毕竟厨艺对于明州的女孩子来说,是嫁人之前的必修课目。

    “寡母幼妹,志宇这是不得不会啊。”秦凤山感慨道。虽然说明州的传统是除非是职业,否则男子轻易不下厨,但是眼前的这一幕,却是令两人感受到这是一个不在乎他人眼光、爱家人、负责任的好男儿。

    “谁家女儿嫁给了他,日后肯定幸福。”冯得禄长叹了一口气,“可惜我冯家是没有这份福气了。哎,老秦,你家丫头有没有可能。”

    秦凤山怔了一下,他倒是没有想到这一块来,不由得有些心动,不过认真地想了想后,还是摇头道:“恐怕不适合,不说两人之间能不能培养出感情来,志宇比她大了差不多七八岁吧,小五至少还有四年多才可以结婚,林家恐怕是等不起啊。”

    冯得禄缓缓地点了点头,秦凤山说得有道理,林家如今就这么一根苗了,又是到新克拉玛干沙漠提着脑袋讨生活,肯定是希望他能够尽早结婚生子,传续林家的香火,要他们再等秦家小五四五年,林母肯定是不愿意的。将心比心,换他们处于林母的位置上,他们肯定也会这样选择的。

    “那真是可惜了!”冯得禄叹息道,越了解林志宇,他就越觉得林志宇的潜力惊人,就越想将他和自家绑到一起。

    秦凤山看出来他的心思,坐正了身子,正色道:“冯得禄!”

    “啊?”听秦凤山这样郑重其事地叫自己名字,冯得禄不由得为之一怔,睁大眼看向秦凤山。

    秦凤山压低了声音,却是极其郑重地对他道:“我说,老冯你可别想过多插手志宇的私事,那样做只会引起他人的厌烦的。”

    冯得禄愣了一下,心中一凛,秦凤山说的对,自己的想法确实是有些过线了,没有人喜欢自己的私事被他人过多的干涉,而且越是有本事有能力的人,越是如此!

    很快,林志宇就将几碟下酒菜端上了桌,秦凤山提起偌大的酒坛,给大家面前的海碗斟满酒,林志宇注意到,这一过程中竟然是滴酒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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