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血狼格里芬-《重生之科技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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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里芬被秦方揍了一顿之后,老实了许多,强大的实力已经让他们信服了一半。

    秦方理所当然道:“对啊!我是个大娘们儿,你被个大娘们儿打倒了,那你不是凶娘还是啥?

    小凶娘?”

    战士们哈哈大笑:“凶娘?

    格里芬,这外号可比凶狼顺口多了。”

    “没错,太阳神国的那群家伙听到你名字一定会被吓的尿裤子的啊!”

    “哈哈!太有气势了。”

    “别说,我现在看这个白白嫩嫩的新队长,有点顺眼了。”

    “呸!我娘?

    那你们全特么都是娘们儿。”

    很快,整个中队的人都聚集在一起,一个个懒懒散散的,没有一点纪律严明的军队作风,秦方站在他们面前,也不管。

    他开口说道:“诸位,我没有打算打败格里芬,来让你们承认我这个队长。

    也没打算说几句若兰帝国万岁之类振奋人心的话。”

    “是的,我没参军过、没上过战场。

    我到血狼营来也完全是机缘巧合,我知道你们这些连大娘们儿都打不过的家伙看不起我,想着一个毛头小子,娇嫩的娘们儿凭什么做你们队长?

    不过没关系,等我伤好、欢迎随时挑战。”

    “我就是个普通人,天赋平平,躲在班上角落,没人记住的那种。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个能挂满灯笼鼠尾巴电灯的大别墅,买一群性感的女仆,每天在家混吃等死,老爸老妈不用出去工作。”

    “但我既然是你们的中队长,我的责任多了一项,我会尽我最大能力保证你们的生命,以我军人的荣誉和性命起誓。”

    “我哥哥是个普通士兵,但三个月前,他战死了,黑铁镇的地痞来抢我家房子,我是个菜鸟,差点儿连哥哥的遗产都保护不了。”

    “从那时起,我肩负起作为一个男人的担当。

    幸运天使眷顾我,我点燃了明点,成长了起来,成为一名战兵。”

    “后来我参加了生存试炼,帮助抵御兽潮,我明白、我们之所以能岁月静好,安安稳稳的生活,是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

    红骷髅盗贼团进攻了黑铁镇,钢铁联合工厂的那群废物,那群蠢猪,有精良的武器装备,有强大的战兵,居然连抵抗都不敢,只知道保护自己那点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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