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三章 找上门-《雷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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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林志要杀人的心都有了。
“呵呵,果然有人,我还以为当缩头乌龟一样缩起来了。”
正当林志急得没处发火的时候,突然听到城墙下面有人叫喊。
“该死的小子,你最好禁揍点儿。”
林志恨的咬牙切齿,他趴在城墙上的进箭垛往下瞅。
想看看是哪个王八羔子。
当他看到城墙下站着的那一个清瘦的身影时,心里多了几分疑惑。
“这人,我好像在哪见过,到底在什么地方呢?
我究竟………”左思右想也想不起来,明明是个很重要的人物,怎么就想不起来呢?
“算了,不猜了,直接问吧。”
林志也不想再费那心思了。
“喂.,下面的家伙,哪家的孩子这么晚了才回来?”
这小子眼熟,肯定是堡内的人,并且年纪也不大想必是谁家的孩子吧。
自己的年纪已经四五十岁了,对这些年轻一代的人已经好多叫不上名字了。
“呵,呵呵,这么快就忘了,我当初在狼巢追杀我的时候,你可是凶恶的狠啊!”
“狼巢…”林志瞬间想起了这个年轻人是………沈岚!他几乎瞬间是一脚踢在了那一个警报的铜钟上。
顿时,钟声大作,沉稳的声音笼罩了整个林家堡。
“是他!当初那个毁柳如烟容的少年。”
林志心中被打翻酒的烦躁心情瞬间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火热的心态。
“这小家伙还敢大摇大摆的回来,看来他是不知道柳如烟出多少钱买他的脑袋!”
林志心中嘿嘿地笑着,他当然想拿这份赏金,不过他很清楚,能在林嘉怡中好手的眼皮子底下逃跑这家伙事有些手段,自己的水平吓唬一下小孩子可以真刀真枪的干还是不行的,他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楚。
所以人头的赏金咱就不拿了,能找到这家伙的踪迹那也算钱。
在钟声停歇的一瞬间,十几道身影瞬间窜上了城头顶上。
“什么情况,为什么敲钟?”十几个人硬中最魁梧的一个拎着林志的衣襟问道。
“乐哥,你看下面那是谁?”顺着林志手指的方向,林乐望过去。
林乐可不像林志一样不记得沈岚了,当初可是对沈岚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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