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笔起,笔落,血横生,流一地。 一朝英雄拔剑起,又是苍生十年劫。 可秦命手中握的不是剑,而是笔。 但笔锋所向,未必没有剑锋的凌厉。 本是儒生手中用以书写文章的物品,今天落在秦命的手中,却是成为杀穿乾元的第一等杀伐之器!一笔划出,无数狼毫化为钢铁寒芒,穿心过,穿喉咙而过,穿眉心而过。 秦命没有浪费任何一根狼毫,狼毫杀穿一人之后,上面不曾留有丝毫血迹,光滑无比。 它出去的时候是什么样,收回来的时候还是什么样。 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只是它一出一回,这洛城之前,便有数十人丧了性命。 秦命周身被狼毫所笼罩,任何刀剑都无法接触他的身体。 这就是真正的武道强者与凡人的区别,连他的身体都碰不到,如何能杀了他? 但这些人想不到这么多。 在他们眼中,秦命是一块砖头,一块敲门砖,门的这里是平凡庸碌一生,门的后面是极尽荣华,享受人世间人人羡慕的极乐。 手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每个男人似乎都有这样的执念。 所以他们顾不了这么多,即便是死,他们也要赌一次。 万一赌赢了呢? 因此秦命很佩服他们。 他们可以为了荣华富贵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不惜生命。 这种勇气可嘉。 他做不到。 能活着,他绝对不死。 他有仇要去报,他有心爱的人在等他,他还有那些曾经的现在的老朋友在等他。 所以他不能死,他觉得他就算是死,也应该死的波澜壮阔。 秦命向前走着,每一步都走的很稳。 他本该是个死人,但他侥幸重生一世,那么这一世,他要比前世活的还要稳,走的路也要更加稳健。 诛天笔的狼毫不断纷飞,很快席卷了四周。 鲜血染红大地,不断有人死去,血如同喷泉一般不断的喷吐而出,最后浸满地面,地表上的血汇在一块,然后朝着地面的沟壑随处的流去。 诛天笔的每一次饮血,它的笔身都是微微一闪,而在这三万甲士之中尽情杀戮,诛天笔的笔身光芒从开始到现在就没有灭过。 这是诛天笔的器灵在吞噬人的精血,事实上,人血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也是一种资源,可以辅助修炼。 很多邪道,为什么动辄就要屠了一城? 为的就是这一城人的血,以血入道,这样的强者在中央大洲不算少。 但秦命的手段比那些邪魔歪道要柔和多了,他只杀想要杀他的人,倒是便宜了诛天笔,杀了这三万甲士,诛天笔的器灵又可以恢复几分灵性。 秦命的表情很冷漠。 如果有武皇乃至武宗在此,恐怕都会惊讶。 一个方才不到二十岁的小伙子,杀起人来心中竟然没有任何波动,甚至没有任何表情。 秦命倒是习惯了。 前世两百年,他杀的人不少,到了他那个境界,只要杀人,必然是血流成河。 要么不杀,要么就杀个尽兴。 所以说中央大洲,是真灵大陆所有武者的圣地。 但,也是所有武者的地狱。 武道水平越高的地方,人命就越是不值钱。 秦命面无表情的杀戮着,整座洛城门前,都是飘荡着浓浓的血雾。 但秦命和狗爷,周身却是一尘不染,就连一丝丝的血腥味都没有留下。 似乎是担心自己的身体会碰到地面上的血,狗爷换了个位置,他松开口,朝着秦命的大腿根咬了过去。 换个位置,或许会舒服一些。 秦命皱了皱眉头,但也随它去了。 三万人,不够杀。 说实话,秦命几乎都没怎么动,三万人就杀的差不多了。 三万尸体横陈,洛城前如同人间地狱。 杀到最后,只有一千人不到。 这些人清醒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