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舍不得女装,套不住剑晨-《诸天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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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狂徒也是血肉神魂方面的专家,绝不是寻常的文盲可比,占着有心算无心,才能到这个地步,如果再深入,可能会被狂徒察觉,露出马脚。

    所以该进入下一步计划了。

    分敌。

    孙子有言,以虚分敌,以合击其分,古往今来,以弱胜强,莫过于此。

    这个世界在二十年间,虽然有展,但相比起轮回者,依旧不足,处于弱势的一方。

    所以黄尚有两点核心。

    第一点,则是尽可能分散强队。

    如战狂这种巅峰强队,五名正式队员,各有所长,配合默契,真要让他们聚拢在一起,那就如同一个握紧的拳头,拳拳重击,如果再有驻地,那就是具备一个无比强壮的身体,维持巅峰,永不衰败,当真是谁也挡不住。

    但如果五个人分开,威胁就大减了。

    现在这个目标完成了一小半,狂徒五名正式成员,两名替补队员,分成了三块。

    天门、剑宗、盘龙镇。

    还不够远。

    所以才要陪伴剑晨走一遭,拉长战线。

    第二嘛,则是利用轮回者之间的矛盾,让他们自相残杀。

    “晨儿,你已有英雄剑,这把胡琴就交托予你,望你能时时聆听,不忘初心。”

    当无名将绝世好胡递过去时,剑晨怔了怔,却不敢怠慢,赶忙接过。

    “哈哈!既然掌门这么大方,这个也拿去!”

    破军见了露龈一笑,将碰钟递了过去。

    剑晨同样不敢拒绝,接了过来,放入包裹,有些想哭。

    武林人士行走江湖,满身兵器的见过,满身乐器的还是头一个。

    二胡、唢呐、碰钟……

    这我要是死了,别人捡起遗物,就能为我送丧了。

    好贴心。

    呸!呸!呸!

    这是师门长辈的关怀,瞎想什么呢?

    “云雀姐,无名把二胡给剑晨了!”

    就在剑晨努力说服自己时,却不知道这把胡琴可跟别的乐器不同,它的里面是轮回者的微缩驻地。

    矩阵驻地内,红后声调上扬,满满的不忿。

    云雀的脸色也不好看。

    二十年时间,对于她们而言,就是睡了一觉,擦了擦口水,起身继续给摸腿。

    而云雀起初还有些担心,毕竟给一位十七八岁的青葱少年,和一位四五十岁的中年油腻摸腿,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体验。

    好在无名这二十年的时间,气质也没有什么变化,岁月在他的身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所以云雀还是很满意的。

    只是万万没想到,这才十天不到的时间,无名竟然要将绝世好胡交托给剑晨?

    剑晨这个色中饿鬼,原剧情里十魔里的色魔,跟他呼吸同一片空气,都是个折磨,岂能干休?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看来是我们离开绝世好胡的时候了。”

    看着剑晨的脸不断接近,云雀叹了口气,下了决心。

    她们本来是位于火麟剑的麟片内,后来现无名,才转入绝世好胡内,现在则该分离了。

    其实就算没有剑晨,也会离开,毕竟第二批轮回者进入,就是公司计划全面启动之际,作为一部之长,云雀负责清除障碍,之前她暗暗相帮无名,是为兵主强化,现在该将那些会阻碍大计的轮回者,往无名这边引,达成借刀杀人的目的了。

    “不过在离开之前,我们要做一件事,帮一帮月关,让这位低星级的人才,为我们吸引火力!”

    云雀看向狂徒和月关,眼神眯起,露出危险之色。

    这两人分别对应最强两方轮回者的势力,不能让他们勾搭无名成功,否则会前功尽弃。

    尤其是狂徒。

    这位已经是六星级大佬,威胁迫在眉睫,至于月关,未来不可限量,但那只是未来,现在让月关得利,反倒能成功转移视线。

    红后眼中流过数据洪流,一通分析后,竖起了大拇指:“云雀姐真棒!”

    ……

    事不宜迟,剑晨从长辈处得了一批乐器,带着复杂的心情告别离去。

    破军没有将冰火魔轮相赠,他来到驿站,出示了剑宗弟子的身份,领到了三匹骏马。

    自从天下第一武道会举办以来,朝廷和江湖通力合作,关系极为密切,这只是小事罢了。

    而三匹骏马总有优劣,剑晨先是下意识走向最好的那一匹,身为大师兄,他以前都是挑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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