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收服阿瑞斯-《豪门狂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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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时,他忽然间感觉到了一道蛮熟悉得气息,皱皱鼻头,一纵身从墙边翻了出去。

    嗖!他落在地上,喝了一声,“出来!鬼鬼祟祟得,当心老子打断你得狗腿!”

    簌簌!一阵脚步声响起,很快的,一个看着就很虚弱的男人走了过来,他手里还提着个塑料袋,塑料袋看着沉甸甸的。

    李风一愣,“是你?

    你怎么在这里?”

    这人正是昨晚的血狼队长。

    血狼队长啊了一声,扑通一声给李风跪下,“大人,不是您昨晚告诉我,让我在杀了那个雇主之后来这里找您的吗?

    所以我就在这里一直等着您啊,您看,这是那个家伙的人头,我带来了。”

    说着,他将塑料袋打开,里面露出的正是弗利沙的人头,他瞪大着眼睛,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见到人头,李风这才起来自己昨晚交代血狼队长去办的事,只是在经过昨天韩家的事情之后,他太虚弱了,被耗子送回来就直接睡着了,所以才把这事儿给忘了……但是李风这么骄傲的人,怎么可能会承认自己是把这事儿给忘了呢?

    这不是在毁他的人设吗?

    于是李风就很厚脸皮的说,“干得不错,其实我昨晚呢,看见你在这里等我了,我本来是想直接出来的,但是想了想,还是决定再考验考验你,现在看来你经过了考验,你以后可以跟着我混了,但是我丑话说在前面,我这个人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背叛我,你要是敢背叛我的话,后果你是知道的。”

    说到这里的时候,李风释放一股压力出来,这股压力几乎要将血狼队长身旁的空气都给绞杀了,压迫感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他顺势给李风磕了个响头,说,“多谢大人收下我,我阿瑞斯愿意用生命来发誓,这一辈子都绝对不会背叛大人您,要是我有异心得话,甘愿被千刀万剐,五马分尸!”

    李风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说,“嗯,识时务者为俊杰,你站起来,到我这边来。”

    “是。”

    阿瑞斯艰难的站起来,然后颤颤巍巍的走到了李风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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