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神父-《最强之军火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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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犬齿、神父、蚊子,晚上你们跟着我出去一趟,其他人将自己的护照准备好,统一都买机票。”皮尔斯看了下手表,从兜里拿出一叠钱,交给其中一人,“米尔斯,我不希望晚上乱来的,要是出事,你们就还是留在这里要饭吧。”

    米尔斯是个满脸络腮胡,面色沉稳的黑人,而且他肯定在健身,一身衬衣将腱子肉都撑起来了,接过钱,点点头应了下来。

    皮尔斯这也是丑话说在前头,大部分他找来的人都是流浪汉或者有案底,当然,那些吸粉、当鸭子的他都排出在外了,案底也是写小偷小摸,上不了台面那种。

    什么货色都有,要是不硬点,怎么管的住?

    要是他们觉得束缚,可以滚蛋,以为这钱是那么好拿的吗?

    皮尔斯带着刚点到的几个人就往旁边一辆小别克上钻进去,这四个人加起来都接近六百斤了,车轮胎显然也受不了,直接沉了几公分,都能听到这车身发出哀鸣声了。

    “皮尔斯,你就不能租个SUV吗?该死的,这让我怎么伸腿?”坐在后面的格尔巴乔拍着大腿,发着牢骚,这拥挤的不太舒服。

    “你要减肥了。”副驾驶坐着个带着眼镜,脖子上挂着个十字架,左脸颊还纹着一句话:“God    will    come(上帝终将来临)”,他甚至在背后都纹上了圣经旧约,简直是密集恐惧症患者的天敌,他本来想去当神父的,但那教堂一听他是越战老兵?

    法克!

    哪里舒服滚哪里去。

    要是把他招进来当神父,那这教堂还有人来?

    上帝不喜欢满手鲜血的屠夫。

    然后他没办法,就去当个:“Exorcism    division(驱魔师)”主要活动区域在旧金山各大红灯区,他在里面也是小有名气,当皮尔斯找到他的时候,这兄弟正在房间里深入驱魔呢,算是这帮人当中混的比较好的了。

    他不和皮尔斯同部队,但却与约翰.坎斯堡来自一个地方。

    曾经在越战战争期间,神父一个人操作着M60E1机枪对着敌人扫射,压住阵地,满脸鲜血时,用衣服包裹着头,硬生生坚持到支援,战后获得勋章,但那枚勋章回国后,被他给卖了。

    10美金!

    他独子生病,为了救命。

    但后来还是死了,老婆也走了,家也没了。

    也许他取个绰号:“神父”就是打算压住自己的霉运吧,再也不当英雄了,不值得。

    听到他的调侃,格尔巴乔哼唧两句,扶着前面桌椅,看着皮尔斯,“我们现在去干什么?是老板有什么任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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