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当头棒喝-《高武大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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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话说到这里,张仲觉得家里还是挺偏心的。

    就前身而言,整个家庭,乃至于他叔公的家庭,几乎所有的资源,全部都砸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

    长年累月的偏心,已经让张仲的弟弟,养成了吃饭吃半饱,其他的全部让给哥哥的习惯。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懂事得让人心疼。

    但这样的投入,却没有能养成一个好的结果。

    前身习武不认真,盾,剑,长枪,弓箭,没有哪怕一样拿得出手的。

    至于学字……只能说,呵呵!

    按照这样的路线长下去,多半也只能长成一颗歪脖子树。

    就算张家的祖先保佑,祖坟冒红橙黄绿青蓝紫烟,也最多就能长成一个徒仗勇力的莽夫。

    还不是骑都尉那种千人敌。

    而是千人敌的斧下亡魂。

    白瞎了一副好身板。

    但现在,身体还是那个身体,但智商.......

    好吧,多智近乎妖就算了,但最起码也在水平线啊!

    不至于脑残。

    “仲打算去山间捕猎,杀只猛兽作为束脩。”

    张仲还是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那么崇拜自己的弟弟,还是要继续崇拜才对。

    并且,老人年纪毕竟大了,要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吃不好,睡得也不安稳,那也是张仲的过错了。

    “猛兽的皮毛。”老人仔细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

    “猛兽的皮毛虽然难得,却也比赤狐贵重不到哪里去。”

    “并且,想要猎杀的话,还十分危险。”

    眼见老人没有听懂自己的意思,张仲便解释到。“猛兽皮毛虽然不算是太过于贵重的东西,但我才十三岁。”

    “便能以勇力搏杀猛兽。”

    “以乡三老的智慧,不会不明白我想说什么。”

    老人愣了愣,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遍张仲。

    仿佛第一次认识他一样。

    良久,他才开怀大笑,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抓住张仲的手,紧紧握住。“吾家仲儿,能有这般见识,将来,何愁不能夸功于先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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