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我乃路易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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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他在利摩赞的沙露堡中了箭,几乎快要死了的时候,我问过他是否愿意背弃他的信仰,归于黑暗,他拒绝了——即便如此,公爵,我还是发自内心地爱着这个孩子,”吸血鬼突然向前倾身,拿出了一个有着婴孩手掌那么大的圣物盒,打开给公爵看,虽然这里的光线足够充足,但公爵还是只能看到发黑、收紧的一团东西,很难说它是什么,他的鼻子嗅到了浓烈的麝香与没药的气味,这种气味他仿佛在什么地方闻到过,但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死了之后,有三位骑士遵照他的吩咐,分别将他的心脏、头和身体分别送往三个地方埋葬,身体埋在他父亲亨利二世的脚下,以示忏悔,头颅留在阿奎丹,心脏送给他的王后贝莲加,但我留下了他的心脏,就如你看到的,用秘法榨出里面所有的血,用香料填充和腌制,把它缩小,带在身边。”

    拉罗什富科公爵睁大了眼睛,几乎说不出话来:“但那是违反秘法的啊,”他失态地喊道:“那是一个国王,一个伟大的国王,您们是不能让一个国王,甚至不能让一个可能成为国王的人转化成血族的!”

    “茨密希从不需要遵循任何陈规旧律,”茨密希的亲王晃了晃手里的圣物盒:“拉罗什富科,你让我失望,我原本以为在这个巨大的舞台上,你能够为我奉献出一场精彩纷呈的演出……但没有,公爵,什么也没有,你,还有孔代亲王,散发出来的气味比诺菲勒的还要腐朽恶臭,死气沉沉。”

    “你看,我曾经有个国王,”阿蒙说:“但最终我还是失去了那个孩子,我现在仍然想要一个国王,一个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注定了要成为一整个国家的主宰的存在——你知道的,迄今为止,我仍然没有合心意的继承人,我想要个继承人,他也许会理查更合我的心意。”说到这里的时候,阿蒙简直可以用兴致勃勃来形容了,也许一开始他只是因为公爵的无能而出言恫吓,现在呢,新的想法竟然让他不由自主地兴奋了起来。

    相比起吸血鬼的泰然自若,拉罗什富科公爵却要吓坏了,他来的时候,所抱着的最坏打算也不过是失去阿蒙的青睐,他甚至没有想过对于阿蒙来说,他也只是一个人类,一个在吸血鬼的眼里只能算得上工具与食物的“东西”。

    公爵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这个时代的人们从来就认为一个尊贵的人应当受到额外的优待,无论他是否已经走投无路,或是犯下了怎样可怕的罪行,即便已经有个国王被送上断头台,他们仍然固执地认为,血统与出身要胜过才能与智慧——现在他才真的感到了恐惧,因为他平时所依仗的那些东西突然都失去了作用。

    如果不是还有最后一丝残存的理智维持着公爵的仪态,也许他今晚真要死在这里,就像那些从不被他放在眼里的卑贱之人。

    “但如果您这样做,”公爵低声喊道:“他是会憎恨您的啊。”

    阿蒙斜睨了他一眼,公爵的预感没出错,当一个新的念头攫住了这位疯狂的血族亲王后,拉罗什富科,这个他曾欣赏过的人类立刻就变得索然无味起来了。

    “你会这么认为,”阿蒙以打趣的口吻说道:“那是因为你还是一个人类,公爵。而且我并不在乎我的孩子是否憎恨我,我需要的是一个继承人,又不是需要一个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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