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我叫方君白-《山泉客栈有点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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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作为一只红衣厉鬼,投胎要打散修为,虽然以我的功德托生个富贵家庭毫无问题。
问题是我这辈子的家庭本来也挺富贵的。
相对于运气,我还是比较相信自己。
参军其实还好吧,虽然新兵都只能参加预备役。
作为预备役,除了开头三个月军训之外,没有战事的时候哪凉快哪呆着,有战事不是很激烈的时候,还是哪凉快哪呆着。
事实上我都做了九百年鬼了,都没见过战事激烈的时候。
嗯,九百年预备役,军衔倒是因为资历和修为而提升了不少。其实我一开始就有从九品,嗯,就是军衔制度改革后的少尉级别。现在我可是中校了。
没事的时候,我一般在人间修炼。
毕竟作为一名有编制的地府军官,只要不在人间搞什么大新闻,出入两界限制也并不算很大。
尽管在人间灵力密度极低,修炼环境不太行,但是我喜欢人间百态。
而且只要比较勤快地收割生气,修为提升得也不慢。
关键是我喜欢搞死山贼之类的玩意儿。
作为鬼修,不成仙,始终还是需要一个寄托物的。
我最早选择是一把刀。
其实当刀挺好,那是我过得最滋润的一段时光,
能够吸收的生气又多,弄死人因果又是持刀人的,还不用我自己动,舒服得很。
我在很短的时间,就突破到鬼王,比地府那些同僚速度快多了。
然而后来一切都变了,我最后一任持刀人,他捡起了枪。
在此之后,我就被压在箱底了,连鸡都杀不了。
再后来,我遇上了大炼钢。
就算是鬼王,也不可能在熔炉里面活下来啊,即便是土法炼钢。
不过我一点都不方,当时我满满都是积蓄,鬼力相当充沛。
我开始换寄托物,换了好几样,感觉都不太行。
一开始我变成拉铁去小高炉那辆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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