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我叫方君白-《山泉客栈有点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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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作为一只红衣厉鬼,投胎要打散修为,虽然以我的功德托生个富贵家庭毫无问题。

    问题是我这辈子的家庭本来也挺富贵的。

    相对于运气,我还是比较相信自己。

    参军其实还好吧,虽然新兵都只能参加预备役。

    作为预备役,除了开头三个月军训之外,没有战事的时候哪凉快哪呆着,有战事不是很激烈的时候,还是哪凉快哪呆着。

    事实上我都做了九百年鬼了,都没见过战事激烈的时候。

    嗯,九百年预备役,军衔倒是因为资历和修为而提升了不少。其实我一开始就有从九品,嗯,就是军衔制度改革后的少尉级别。现在我可是中校了。

    没事的时候,我一般在人间修炼。

    毕竟作为一名有编制的地府军官,只要不在人间搞什么大新闻,出入两界限制也并不算很大。

    尽管在人间灵力密度极低,修炼环境不太行,但是我喜欢人间百态。

    而且只要比较勤快地收割生气,修为提升得也不慢。

    关键是我喜欢搞死山贼之类的玩意儿。

    作为鬼修,不成仙,始终还是需要一个寄托物的。

    我最早选择是一把刀。

    其实当刀挺好,那是我过得最滋润的一段时光,

    能够吸收的生气又多,弄死人因果又是持刀人的,还不用我自己动,舒服得很。

    我在很短的时间,就突破到鬼王,比地府那些同僚速度快多了。

    然而后来一切都变了,我最后一任持刀人,他捡起了枪。

    在此之后,我就被压在箱底了,连鸡都杀不了。

    再后来,我遇上了大炼钢。

    就算是鬼王,也不可能在熔炉里面活下来啊,即便是土法炼钢。

    不过我一点都不方,当时我满满都是积蓄,鬼力相当充沛。

    我开始换寄托物,换了好几样,感觉都不太行。

    一开始我变成拉铁去小高炉那辆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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