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只是他自己都没想到,他还是高估这些部落的抵抗能力了。 看到王重率领大军攻来,这些部落根本没有抵抗,领带着人直接前来投降。 这一点让王重有些愣然,不过很快他也释然了。 说到底,他的大军优势太大了。 不但拥有远程攻击,而且排兵布阵,兵强马壮,纪律性强,这些优势都不是这些普通部落能够相提并论。 接收了这些部落之后,王重并没有让他们住过来了。 他想过了,自己的部落终究是太小,这些部落既然能自己展,就还是留在这里。 当然了,部落原本的领都被安排到了自己部落,那里则是被他设置为石头村。 也就说,这七个部落都没了以前的名字,现在被叫做石头一村,石头二村,以此类推。 为了让村落良性展,他派去了工匠,也开始组织人手进行挖沟蓄水,种植良田,几个月过去,这些村落的情况大大得到改善,让人很是欣慰。 如今,石头部落的大名在大荒上流传起来。 其他部落人心惶惶,生怕石头部落进攻过来。 对此,王重已经无所谓了。 如今他兵员充足,对付这些部落已经不必束手束脚了。 现在摆在面前的关键是,如何长途跋涉行军。 打仗,是要后勤的,没有好的后勤,大部队吃喝拉撒都是问题。 就比如喝水,如果随随便便在外面喝脏水,很有可能引起腹泻,到时候对部队有很大的伤害。 不过很快,王重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办法。 他准备把那些村落作为一个个行军的落脚点,这样不但行军的时候不必携带食物,也有了居住的地方。 于是,他再次开始进攻前往马群部落方向的部落。 随着村落越来越多,这些村落都成为了据点。 一年后,石头部落的村落离马群部落已经很近了。 现如今,石头部落已经拥有十八个村落,这些部落原本的领都被安排到了石头部落里面工作,管理者则是由王重的亲信管理。 马群部落自然早就现了这一点,经过盘算,马群部落领大马最终决定投降。 起码这样自己还能保留自己的财富,若是负隅顽抗,十条命也不够他死。 ………… “大家记住,这就是马群部落的马匹,我们历经一年多时间吞并其他部落,为的就是这种动物。”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