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雪忆兴奋地喊道。 “恭喜你,你回答正确!”王十一哈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里溅射出的阳光光芒四射。 “你真的来了?”何雪忆睁大了一双如梦似幻般的眼睛,定定地看着眼前的锦衣少年,她眨了眨眼睛,没有错,是情郎啊! 他放弃了一份高薪的工作,不就是为了自己吗?何雪忆忍不住踮起脚尖,伸出玉手,颤颤抖抖地触摸了一下那张英俊的面孔。 那一天,她兴奋得跟一个顽皮的孩子一般,引领着他去了出租屋。 王十一把旅行包刚一放下,就从口袋里取出一支唇膏递给了何雪忆。 那是王十一花费了三百元钱购买的一支香奈儿唇膏,何雪忆在咖啡馆上班,外在形象很重要,他觉得买一支唇膏给她做见面礼物是合适的。 “香奈儿唇膏,很贵的啊!”果然何雪忆表现出一副惊讶的样子。 能够让女神惊讶的举措,那一定是超出了她的想象的事情,在王十一看来,这就是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啊! 他很享受她吃惊的表情,脸上露出微微的笑容。 有点不太好意思的样子,他低着头,静静地笑着,那种幸福感,早就把他带到九霄云外飞翔了。 董永与七仙女,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因为一段尘缘,天壤也就合缝并消弥了距离,他的耳边不断回响起“天仙配”的歌声,心里想,今天,我王十一就成了被上天眷顾的董永了。 他正陶醉在幻想之中的时候,该死的眼睛余光竟然扫到了自己脚上的那双皮鞋。 这双皮鞋怎么如此沧桑?真是丢丑丢大了! 脚上的这双已经开口的皮鞋,不是已经用502胶水粘贴过吗?怎么又开了?那粘接处看起来一点也不服帖,胶水干后很硬,因此过渡得有点突兀啊,整个看起来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 “早上从宿舍出来的时候,有点匆忙,把一双崭新的皮鞋落下了。”王十一是买了一双新皮鞋的,搁在集体宿舍的公共衣柜里,他本来是想等着今天见何雪忆时穿的,没有想到竟然忘记了! 关键时刻,掉链子出丑了! “你来了,就好了,鞋子的事情,有空的时候,你再去拿吧!”何雪忆轻声地说道。 是的,鞋子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人。 何雪忆转过身子,走到衣柜边,拿出一套衣服和一双崭新的皮鞋说道:“这是我去罗湖东门市场给你买的,你喜欢吗?”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