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日常-《魔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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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生了仨小子,可把金术可给乐坏了。

    虞化平清楚,底下不少晋人觉得金术可有点憨,这不明摆着不是自己的种么。

    但虞化平明白,蛮族的文化之中,只要这个孩子是跟着自己长大,是继承了自己的姓氏,那就是自己的“孩子”,是自己这一支的一份子。

    蛮族征战时,地方车轱辘以上的男性会被杀死,那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已经长大的孩子已经无法被同化,而那些小孩子,则完全没这个问题。

    金术可的高兴,是真的高兴,甚至他买那个野人女奴隶时,可能就已经察觉到女人已经有身孕了也说不定,反而会觉得自己占了一个天大的便宜。

    不过不管私下里对这个上司怎么打趣儿调侃,但人家毕竟是自己的上司,所以大家还是很知趣儿地凑份子随个人情。

    金术可也上路子得很,特意买了糕点过来大家都发发,随后,金术可还对所有人道:

    “今晚下职后,聚义楼我做东!”

    聚义楼就是历天城里最大的饭庄,也是唯一的对外营业的饭庄。

    “多谢大人!”

    “大人高义!”

    “多谢大人!”

    不管是蛮兵还是晋兵听到这话都是心里欢喜。

    虞化平挎着刀,站在自己的位置上,城门已经开了,已经有送货的商旅正在进来。

    倒是没有出现普通城池早上开城门时很多卖菜卖货的蜂拥而入赶早集的场景,这些东西,都是将军府提前派人会去下面收购再统一运进来。

    而且虽说战争的疑云已经就在眼前,野人之乱说不得什么时候就会波及到这里,但只要没真正地开战,那些商队还是会不断地进来。

    这让虞化平觉得,这些商贾们对赚钱的追求,和剑客们对剑道的执着很是相似。

    金术可开始安排人去做商队检查,他们只是检查第一波,看看别漏进来什么密谍奸细什么的,城门后有一个中转区,特意划开了一个不小的地方,有专门的官吏负责清理货物进行登记造册。

    任何东西,只要进了盛乐城,那么它必然会被留下痕迹,这些,也是交易买卖达成后抽税的凭证。

    你可以自己在商馆里交易,也可以直接向将军府下面的商务衙门去交接,只不过后者的价格会被压低一些。

    不是没有贪官污吏上下其手,这一个月来,虞化平就听说过有十多个官吏被斩杀剥皮的消息,事实上,被处分的官吏只会更多。

    那个清点官所坐的椅子上,已经披着两层人皮了,椅子不准换,你就坐那儿继续办公。

    金术可走到虞化平身边,伸手拍了拍虞化平的肩膀。

    拍肩膀这个动作,

    起源于盛乐城的主人,也就是将军府的郑将军,据说他就很喜欢和下属说话时拍拍下属的肩膀;

    渐渐的,这个动作就被人学了过去,在军队和衙门里被效仿。

    “小鱼啊。”

    “嗯,大人。”虞化平很平静地回应道。

    除了郑凡等人,没人知晓他的真实身份。

    “你还没成家吧?”

    金术可的夏语口音虽重,但说起来,却也算利索。

    “还没有呢,大人。”

    “我帮你说一个婆姨不要?”

    剑圣大人的脸色,此时很精彩。

    他真的很怕金术可说一句,最近榷场又来了一批野人奴隶,其中某个女奴隶如何如何,甚至还已经提前帮你带了种,如何如何占了大便宜云云。

    讲真,剑圣对蛮族的一些风俗和习惯,是能理解的,也能做到一定程度的尊重,但想让自己也去融入其中,他是不可能愿意的。

    先前守城卒里有一个绰号叫四贵的兵卒,去城里红帐子里开荤,贪图便宜,选择了野人女人,结果据说脱下裤子后被熏晕了过去。

    这件事一时间成为东门守城卒里的笑谈,

    虞化平自然不会参与这种话题,但在别人谈论时,他也没办法地听到了。

    “一个不错的女人,晋地的女人,是个寡妇,自己带着一个女儿,上头还有一个婆婆。”

    虞化平眨了眨眼。

    “那女人长得不错的,最重要的是,按照你们晋人的想法,是个会过日子的女人。”

    “大人,我暂时不想考虑这些,我想赚点军功,以后再找。”

    虞化平只能用这种借口推脱。

    他有自己的行为准则,既然答应了要帮郑凡看守东城门,自然不会让自己因为人事的关系而半途而废。

    剑客,一把剑,有时候就是这般一根筋。

    “看看总是没错的。”

    金术可又伸手拍了拍虞化平的肩膀,然后压低了声音,对虞化平偷偷道:

    “你小子,我看出来了,肯定不是普通人。”

    “什么?”

    “你和我们,你和他们,都不一样。”

    “不一样?”

    “是的,不一样,你刚刚的理由,我不相信的,他们在乎,我们在乎,金钱、女人、地位,但你,根本就不在乎这个。”

    “我在乎的。”

    “不要骗我,北先生的晚课,只要我不当值,都会去听的。”

    “嗯?”

    瞎子的晚课,以洗脑为主题。

    但有时候兴致来了,也会讲一些人生哲理,也就是所谓的三观输出,再通俗易懂一点的,那就是夹杂私货。

    这是瞎子的本能了,改不掉的本能,或者可以说,任何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人,都会得一种不抖私货不舒服斯基的病。

    “北先生说过,有些人,看似和我们一样,但实际上,却又和我们不一样,他就像是狼王一样,在狼群们为眼前的肉食而欢呼雀跃时,他却在忧心即将到来的冬天。

    主人,就是狼王。”

    主人,指的自然是郑凡。

    郑凡很懒,很少出席公开活动,但正是因为这种神秘,反而更立于手下魔王们去塑造他的人设。

    要是郑凡每天没事儿做就瞎几把蹦跶,到处抛头露面,可能反而起不到这么好的人设效果。

    所以,每次郑凡出现时,周围的甲士们都会无比激动,像是看见了偶像的狂热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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