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抬枪提刀背剑匣-《锋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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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达满意高举着手里的蝴蝶.刀,神色激动又尊崇,连唤三声好刀还不够,更想用手去抚刀身,可蝴蝶似很反感外人,还未等宋达的手临近,便紫光一发从宋达手中挣脱而出!
蝴蝶翩翩,绕着房梁转了好几圈才落在狄云枫怀中,十分亲昵地蹭了蹭,像是在撒娇一样。
“他妈的,这把小刀还不认老子了!”宋达吹胡子瞪眼,好像很不服气。
狄云枫轻轻抚着蝴蝶.刀身,苦笑道:“宋头儿怎和一柄刀过不去?我也不晓得它为何这么亲我,还认我做了主人。”
“这刀你从何而来的?”宋达忽问道。
刀从何而来……这倒是一段很美好的回忆。狄云枫摇了摇头:“刀怎么来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让宋头儿看我这宝刀,就是想与你提议让老铁替我背刀匣子上战场。”
在凡间的江湖中,唐家霸王枪重九九八十一斤,每每霸王枪出鞘都要叫四个大汉抬枪走;名家的剑客也从不自己握剑,都是叫身旁的下人背剑匣;久而久之,但凡行出江湖,有权有势的世家高手都会带上一个下手,那时起,扛枪人,背匣人,搂箭人,皆被称之为奴。
狄云枫这类江湖中人都有个心思,那便是武器要握在自己手头才安心,所以他们这些跑江湖的很少雇佣剑奴刀奴替他们保管武器,但他万万没想到,到了真武自己竟用这种身份替老铁谋了个参军的资格。
“罢了,老子说过炮灰不嫌多,你既然要带他去送死,那就依你便是。”宋达止言,倒地继续瞌睡去。
狄云枫亲了亲蝴蝶,刀身,将之回鞘,会心一笑,抱着刀,安逸睡去。
……
……
次日清晨,白雪间歇。
下雪不冷,雪停冷,初晨本就严寒,没了飘雪后,天地间已被冻得没有一丝生机了。
狄云枫照常起早,他端坐在破庙顶,吸收着天地破晓的元气。不得不说这真武的雪可真是很有杀伤力,不仅寒气伤人,还能隔绝山川元气。
狄云枫站起身,满是无奈地望着眼前这个冰冻世界,白雪摁住了大地上几近八成的元气,整个世界就仿佛尘封死去一般,据闻寒洲之地更寒更冷,那冬季的寒洲岂非一丝元气都没有?倘若自己在战场上受了伤,又从何处补充灵气与元气?
狄云枫冒险前总会将所有的顾虑都考虑一遍,有时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想得太多。
“小子,你站在上头喝西北风啊?快下来了,咱准备出发了。”
宋达一行人走出屋子,各个睡眼朦胧撑着懒腰,可想他们都是天脉高手,竟一副凡人的懒惰样,要多真实就有多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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