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观星大厦,它有个很好听的名字。 当清朗夜晚,站在大厦顶部的天台上仰望辽阔星河,应是一件很风雅的事情。 但从观星大厦建成到现在,已经一百多年了,当下它已经不再是北城最高的建筑,也极少会有人傻乎乎的跑来这大厦的顶楼去观雾霾之上那寥寥的几颗黯星。 因为这不是风雅,是太无聊。 观星大厦地上部分,1层是电磁车展览厅,2-12层为观星酒店,目前都还在正常运营。 其他楼层都因为年久失修而呈空置状态。 在观星大厦左畔拐角的斑驳条石小路上,张一停下脚步。 面前少了修剪而杂长的草地上,停着五个赤膊纹身脸上有疤的少年。 有的叉着腰。 有的抱着膀子。 有的蹲在地上用草棍拨弄一条肥白的虫子玩。 此前,他们笑嘻嘻的看着虫子。 等张一过来,他们就笑嘻嘻的看着张一。 似乎,张一比虫子好玩。 口中还吆喝着:“来啦,老弟。” 又是你们…… 张一眉头皱起,青涩脸上泛起些成年人才有的无奈,涩声问道:“每周一次的守着我,这都半年多了,你们不厌烦么?” “欺负人是快乐事,有什么好烦的,别说还有钱赚。” 为首梳着脏辫,穿短皮衣,赤膊上纹着袖珍机甲的痞子少年,咧嘴痞气一笑,露出白亮的牙齿,肆无忌惮的说道。 “而且这是我们的工作。” 他骄傲的斜睨着张一,“作为地下社团,这种份内事都觉得厌烦,那跟你这样的咸鱼还有什么区别?” 张一一时无语。 因为这话太没毛病了。 欺负人不哪会厌烦,尤其是欺负如他这样的弱鸡,根本不需要打死打杀,毫无风险,换成谁都会乐在其中。 只有经常挨欺负的才会痛恨,才会厌烦,才会麻木。 才会慢慢变成咸鱼…… “小子,这次没有让我们久等。很好,我们待会会轻一点的。” 为首的纹身地痞头目邪笑着挥了挥手。 呵呵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