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另外,大家也能注意到,她以前写稿,每次写完对话,后面都不会用冒号,而是逗号。而在毒品交收案的稿子里,却跟以前完全不一样,用的都是冒号。” 说到这里,舒歌一字一句: “这些证据,足以证明,这份毒品交收案的稿子,根本就不是她写的。” 所有人再次倒吸口气。 说的没错。 一个人写稿子的风格,是不可能忽然间大变的。 尤其是这种细节方面的东西,更加很难改变。 就像一个经常用左手写字的左撇子,让他突然用右手写字,而且还要写出一手好书法,基本是不可能的。 祝流云那份稿子,看来,真不是她原创,而是舒歌的。 祝流云见所有人用怀疑的目光看向自己,急了: “这些也算是直接证据吗?又不是排到我偷她的稿,她又没有底稿证明那稿子是她的,光凭她一面之词,就算证据?”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