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八章 判决-《魔鬼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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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拿了电影分红,耿植马上又有可能再拿到一笔钱。

    不过这笔钱能不能拿到、可以拿多少,需要法院帮他做主。

    他对“大口章”和何秀蕴发起的民事诉讼按,今天开庭。

    经过的一个多月,原被告双方都已经将所有的证据都递交给法庭。

    耿植西装笔挺,精神抖擞坐在原告席上。除非是要自己作为证人之外,他绝不说一个字。

    开庭的过程没有电视剧演的那样唇枪舌剑。

    事实上,开庭之前双方都已经就对方的证据进行过辩证。证据如果都无法辩驳,法官与原被告双方律师的沟通后,将不会呈上法庭。

    如果双方提交的证据,足以让法官认定案情,甚至可以无需进行庭辩,直接认定某一方败诉,也可以劝双方厅外和解。那样做可以避免浪费公共资源。

    只有一些原被告双方有争议的,法官有无法确证的证据才会拿到法庭进行庭辩,将判决权利交给陪审团。

    耿植这次起诉,拿到的最有利证据,是“大口章”和何秀蕴在同一时间段都在北极星大厦等了相当长的时间。

    而且监控录像中可以清楚确认,“大口章”一早准备好了照相机。而何秀蕴接近耿植的线路,疑似是设定好的线路,更像是为了配合“大口章”的拍摄。

    章响绝口否认是故意设计耿植。他的理由是他在之前与何秀蕴彼此根本不认识。

    另外一个被告人何秀蕴同样否认是设计耿植,更否认自己制造耿植的谣言获益。

    两人咬死了一点:他们之前不认识,也没有联系过。

    耿植的律师拿出一份证据问何秀蕴:“何小姐,我们通过警方查询,发现你在与耿植先生被拍照的前一天,也就是X月X日晚上十一点二十一分,曾与一名叫韩涛的男子通过话,通话时长六分十二秒。请问你跟他说了什么?”

    何秀蕴脸上一紧。她的律师马上站起来对法官说:“法官先生,原告律师的问题与本案无关。我请求法官先生准许我的委托人拒绝回答。”

    耿植的律师马上反驳说:“法官先生,我这个问题绝对与本案有关。在被告何小姐与那位韩涛通完电话后,另外一名被告人章响在二十三秒之后,同样接到韩涛的电话,通话时长达十六分钟。如此长的通话时间,绝无打错电话的可能。而两位被告接到同一个人的电话的时间如此短暂。我们有理由相信,该韩姓男子就是两名被告的中间人。所以两名被告有无直接联系,并不能作为他们没有沟通过充分理由。”

    但法官并没有支持耿植的律师,允许何秀蕴拒绝回答。

    不过耿植的律师不以为意。他该说的话已经说出来了。法官并没有提醒陪审团忽略刚才他说的话。只要那些话能影响陪审团的判断就行。

    “何小姐。在我的当事人耿植先生公开宣称要起诉造谣的那天,也就是X月X日,你连夜出国是去去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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