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毛发光亮,狼毫制笔-《我家的葫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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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之后,王耀武感觉十分意犹未尽。

    恨不得天天能吃到如此美味的妖精肉。

    和之前吃蛤蟆精肉一样,吃完之后,精神抖擞,一点不瞌睡,整个下午都是精神百倍,头脑清晰,完全没有一般人在夏天昏昏欲睡的那种困顿。而且晚上洗澡的时候,很明显感觉到,有毒素从身体排出来。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整个人是轻松的,从心理和生理上,都感觉到变得年轻了。

    伸伸胳膊伸伸腿,扭两圈,打两拳。

    只觉得浑身都是力气。

    “妖精肉果然神奇,真的大补身体,我现在感觉我能一拳打死一头牛!”王耀武在院子里转了转。

    看到父亲王永军,正在晒黄鼠狼的皮。农村处理皮子很简单,完整的皮子里面灌上土,挂绳子上晒一晒,这样皮不会变形。晒干之后,去了油膜和残肉,放在水里泡几天,就能硝制了。

    硝好的皮毛能做一些小物件,一般都是直接卖给小贩子,百来块钱,要是毛色好且完整,几百也不是问题。

    不过黄鼠狼毕竟是三有保护动物,私自捕杀是违法的,卖皮子得小心。

    “爸,这只黄狼子的皮,亮得很,还很完整,怕是能卖到五百块以上。”王耀武拽了拽黄鼠狼的尾巴,“这尾巴尖上的毛,你帮我留起来,我打算去请我同学帮我做一根毛笔,以后练毛笔字。”

    这只黄鼠狼的尾巴,毫毛粗壮,圆润、光滑、挺直、尖锐,还有非常好的柔韧性,是做狼毫笔的上好材料。

    王耀武有个同学家里,就是专门做毛笔的,经常去各地收黄鼠狼的皮子,尾毛是首选。他听同学说过,狼毫就是黄鼠狼尾毛做的毛笔,和羊毫一样,是毛笔的两大主流毛料。尤其以东三省的“辽尾”最佳。

    王耀武练过书法。

    当然,写出来的字,只能说勉强能看,距离书法还有很远的距离。

    在他想来,养大七只葫芦娃,自己说不定有机会成为真正的“高人”。高人的话,没有一手刚硬的毛笔字,总觉得缺点什么。要是给人写个啥方子,或者画个符之类,总不能用圆珠笔吧。

    现在花果山和盆栽有大娃照料,家里的养的鸡狗有二丫照料,他基本上就是联系客户,闲暇时间很多。

    不如抽空磨练一下技能。

    技多不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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