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去见他-《纨绔医妃:烽火戏邪王》
但叶修搬山道人出身,对古物极为敏感,手指在铜钱上微微一摩挲,将铜钱拿在鼻前闻了闻。
纹理可以模仿,但这覆盖其表,无法散去的淡淡土腥,足以让叶修断定这枚铜钱是刚从千年的土里重见天日。
元宝依旧在旁边自怨自艾:“吃一堑长一智,下次我见了那个老头,一定要把钱要回来,再也不上当了。”
叶修忽然打断道:“元宝,你没被骗,这枚铜钱即使不是妖王谷的里挖出来的,也是个千年前的宝贝,至于并未磨损,想必跟它的材质有关,你好好保管,那老头长什么样子,你在哪里买的这枚铜钱?”
这么珍贵的东西就换十壶酒钱,这老家伙不是个酒鬼就是个疯子。
元宝惊喜道:“少爷你是说我没被骗?我在十里香酒楼前遇到的他,后来就再也没见过了,那老头不高,穿着粗麻布衫,腰上挂了三个酒葫芦,说话时候满嘴酒气。”
听元宝这么描述,看来老头是路过十里香,酒瘾上头,才把古币卖给了元宝,如此行头,想来是个世外高人。
“少爷你要是喜欢,就给你了。”元宝缩了下身子,并没有接过叶修递还回去的古币。
“这是你机缘所得,我要是强行拿走,没准挨个天打雷劈,你罪过就大了。”
叶修边开着玩笑,边把古币塞进了元宝的衣兜中:“你快去拿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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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街笙鼓,万步香风。
一栋珍楼立在熙熙攘攘的街道口,红色的牌匾上刻着三个烫金大字,十里香。
百年老字号的酒楼,是南烨皇城的一大招牌,尤其是自酿的十里香酒,更是寻常人喝不起的金贵。
二楼雅间,风尘仆仆的玄清子站在满是佳肴的酒桌旁,右手的烧鸡腿塞进嘴里,拔出来时就已经只剩一根骨头。
左手拿起酒壶,咕嘟咕嘟倒上两口,咂了咂舌头,叹一口:“好酒!好菜!”
旁边的男人一袭墨衫,站在窗边,看着街道,冷目如霜。
“殿下,您再不吃,菜就凉了,这十里香酒楼可真是名不虚传,您也不用着急,都打听清楚了,那天的霞光是从叶府出现的。”
“叶府,是叶枭?”
男人的声音寒气迫人。
玄清子吃了两口花生,嘴里一边咯吱咯吱的嚼着,一边摇头道:“南烨北边常年战乱,叶枭根本就不在皇城,更不在叶府,不可能是他。”
男人依旧看着窗外:“我跟他交过手,资质平庸,蛮力过人,确实不可能是他。”
吃到一颗烂花生,玄清子呸了一口,吐到地上,继续道:“殿下,那叶枭也算是个将才,当然在您眼里,都不值一提,叶府里没什么叶家人了,就还剩个叫叶修的出了名的断袖败家子。”
“断袖败家子?”男人回转过身,显然对叶枭这么一个猛将却生了如此子嗣颇有兴趣。
玄清子嘿嘿笑道:“这个叫叶修的可是了不得,前不久还趁醉调戏太子,这事不光是南烨国,就连咱们耀国都传遍了,当真笑死人。”
男人却没笑,只是闭目道:“我去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