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这个杀手只是金并手底下的一条狗,甚至可以说是一条不怎么重要的狗,如果金并帮的成员们按金字塔来分阶,这个杀手最多排在中间的位置。 连最基本的高层都算不上,杀了他也不会有啥事。 当然…… 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这个家伙太穷了,身上满打满算就五十万美刀,看样子已经榨不出一点点的汁水了,活了几十年才存了这么一丢丢的钱? 这种穷到极致的存在,还不值得李维斯利用他。 不过这侧面表面了金并很有钱不是一般的有钱那种,金并的身家是多少不清楚,但应该不下于100亿美刀,毕竟这家伙是全美第一的黑帮教父! 像什么黑手党五大家族,什么洪门什么真纯会。 在别的地方它们可能很厉害。 但是在美国…… 漫威的美国地下世界,是金并帮一手遮天的地盘! 这种级别的黑帮大佬。 身家要是没有百亿美刀的话,李维斯就把金并脑袋拧下来,当然流动资金是多少……他就不咋清楚了。 应该不少于十个亿。 十个亿啊! 都是钱啊! 而且刚才是那个金并帮的杀手先动的手,自己现在去收回一点点利息的话,好像完全没有毛病的样子。 对了…… 金并住哪? 李维斯忽然发现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他略显懊恼地喃喃道:“早知道就先逼问一下金并在哪了,纽约这个鬼地方说大不大可说小也不是那么小。想要在纽约找到一个人,比大海捞针一样困难。” 这就是他的疏忽了,归根到底是没有经验啊! 不过…… 以后多干几次这种勾当,没准儿经验就有了。 “对了!明蒂那小屁孩怎么说也是和金并帮有仇怨的,那个熊孩子应该知道金并在什么地方的吧?” 李维斯庆幸自己收留了明蒂,不然这么大的一笔生意。 自己就要错过了。 金并=美刀。 这个概念已经彻彻底底地烙印在李维斯的内心最深处,抢超级英雄的钱他有一丢丢的负罪感,抢这种犯罪分子的钱,李维斯会表现的非常积极。 看了看远处的那滩烂肉,自己出手是不是严重了点? 死无全尸啊! 当时应该直接来一个法术让他灰飞烟灭的,这样起码看起来没那么脏,不用麻烦那些保洁人员。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