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岁月长(三)-《剑骨》


    第(1/3)页

    勐山的小镇里,多了一些有趣的东西。

    九叔出江的小船上,每次都会满载而归,多上好几条跳腾的大江鱼。

    半山腰的某座小院里,多出了一个少年喝哈练剑的呼喊声音。

    时不时还会飘荡出浓郁肉香。

    甚至有人还看见了,这小院子墙头披了半张虎皮。

    勐山小镇多出来的这些“有趣东西”,归根结底……是因为来了两位“异乡人”。

    慢慢的,小镇都知道,山里最野最彪悍的那余姓小子家里,住下了两位山外面的客人。

    那个姓宁的男人,看起来身形单薄,却是武力非凡。

    是个能在江心扑杀大鱼,深山猎杀大虫的狠角色!

    另外一位,则是让小镇没那么反感“异乡人”的真正原因。

    那位姓徐的姑娘,实在是生得太好看了。

    据说连镇门口那条凶神恶煞见人便咬的狼犬,见了徐姑娘,都会换一副模样,垂头俯首,摇尾求怜,乖得不得了。

    一传十十传百……

    于是乎。

    每日傍晚,整座小镇十七八岁的青年,都会不约而同地聚集会首,蹲在某条山路隘口,心心念念盼着那位面带黑色皂纱的徐姑娘采药经过。

    就算蒙着面纱,哪怕能看到窈窕背影一眼,也算是值了。

    不过让这些人心碎的是,这位徐姑娘从不会一个人返程。

    无论多晚,一定会有个彪悍少年握着棒槌,骂骂咧咧,恶狠狠驱散灌木丛蹲着的那些不怀好意的家伙,谁都别想接近三分。

    单单是这余青水,都还不算什么。

    那位人狠话不多的宁姓异乡人,也从不缺席,背负双手,与徐姑娘并肩而行,两个人路上有说有笑,以至于那走在最前面,攥着棒槌鹰视狼顾的野蛮少年……像是一条未栓绳的巡守狼犬。

    倒也不是狐假虎威。

    余青水虽然年少,但足够勇猛,小镇里的同龄人不敢惹他,前些日子村头个头最高力气最大的铁匠儿子,跟余青水打了一架,后者只是捡了一根桃木枝,便打得前者抱头鼠窜,屁滚尿流。

    ……

    ……

    勐山岁月很长。

    春去冬来,弹指一刹。

    对宁奕而言,这真是如梦似幻的一年。

    自己失去了神性,失去了星辉,变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凡人”。

    他也会饥饿,也会疲倦,但却正是这种回归平凡的生活……让他心中变得无比安稳,仿佛有一块石头落地了。

    此处似是故乡,让人心安。

    宁奕甚至已经忘记了,自己还有神火劫这么一道门槛。

    每日睁开眼,都是充实忙碌的一天。

    余青水的观想世界中,始终没有出现足以突破世界观的线索。

    对宁奕而言,唯一真实,可以触摸,可以感受,可以相信的人……就是徐清焰。

    初见之时,是在蜀山感业寺。

    此后总有一面壁垒,将宁奕和清焰隔开。

    两人相处最长的日子,还是在天都夜宴之前的那次逃亡。

    命运起起伏伏,断断续续,在这座虚构而又梦幻的世界中,连上了断点。

    于是宁奕和徐清焰,去雾江捕鱼,去勐山采药,在安静和无声的配合中,变得愈发默契。

    他心中时常升起错觉……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并非一场梦。

    尤其是晚上生起火,一家子人围着小院谈笑,这种感觉便随着温馨涌上心头,无比真实。

    宁奕仿佛真正融入了这个小镇,感受到了这里每一刻的喜怒哀乐,将每一天的美好,都烙在心中。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