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美国之行-《草莽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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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大多数中国人还在为一辆凤凰牌自行车而奋斗的年代,汽车在美国已经普及,成为每家每户必备的基础交通工具。街头上的人们流行穿着牛仔裤、文化衫,以及运动鞋。旁边的咖啡厅里,坐着享受下午茶的贵妇人。

    看似一切都很繁华,生活也很安逸。

    不过,这是白天的纽约。

    到了晚上,这座城市便是名副其实的罪恶之都。

    罪恶往往隐藏在黑暗之中,枪械与毒品的泛滥,使这座城市充满了暴力,夜空之中不时会有枪响传来,普通的凶杀案在这个年代的纽约甚至不足以见报,良家妇女绝不会在夜晚出门,饶是拥有正经营生的男人们,在下了出粗车后都会要求司机不要先走,其目的仅仅是为了让司机目送他走完距离楼道的那五米距离。

    这些社会面貌方面的事情,李亚东等人是从凌雪那里得知的。

    她似乎对纽约非常熟悉,约莫曾经在这里生活过。

    不过,她没有多谈论的意思,众人也不好寻根问底。

    一行七人下榻在一家假日酒店,休整一夜后,第二天一早,凌雪表示要先去拜访一下那位冀超铸口中的“抠门的老家伙”,跟他约个议事的时间,李亚东昨天听她说这个年代的纽约如此混乱,有意让齐家兄弟陪她一起,不过被她拒绝,最后她带走了杰克与另一名男律师。

    所以,李亚东只能带着陈乔伊,以及齐家兄弟,前往隔壁的波士顿。

    他其实十分不愿带着陈乔伊这个大号电灯泡,去见苏姑娘,可把她一个女孩子留在酒店,未免有些不妥,也只能如此。

    而且,他确确实实的需要一名翻译。

    汽车是通过酒店租赁的,一辆银灰色的劳斯莱斯,并配有司机。

    虽然英国的汽车工业已经凋零,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所创造的一些豪华品牌,依旧是经典中的经典、这个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存在。

    李亚东喜欢坐劳斯莱斯,重点是“坐”字,并非它贵,而是因为坐着真舒服,配上一名专业司机,甚至感受不到来自轮胎的反馈。

    相较于纽约街区里随处可见的涂鸦街景,波士顿这边的城市面貌就要显得整洁、文雅得多,甚至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书卷气。

    这座城市建造在一座半岛上,通过一个狭窄的地峡与大陆相连,城市不大,面积只有一百二十五平方公里,哪怕算上将近土地面积一半的水域在内,也不及魔都的三分之一。

    但就是这样一座小城里,却坐落着八十多所高等学府,超过二十万的大学生在此就读,要知道这座城市里的总人口也才六十万。

    这也就意味着,你在街头每看到三个人中,就有一名大学生。

    诸如哈佛、麻省理工等世界顶尖名校,也都坐落于此。所以,这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学术之城。

    李亚东没有找到苏姑娘之前,却先见到了郭琦。

    想要在偌大的哈佛大学里找一个人,谈何容易?

    要知道,哈佛大学的设施分配在二十几个地方,单是位于坎布里奇的主校区,就有二百二十四英亩,而一英亩又约等于六亩地,你算算面积有多大?

    简直就是大海捞针。

    原本他都打算通过校方渠道入手,不过,他约莫记得苏姑娘在信件中提到过,郭琦在校外不远的一家酒吧打工。

    有了这样一条线索,寻找起来就容易得多,这也得益于司机对这座城市了如指掌,在临近哈佛的第二家小酒吧里,李亚东便打听到了郭琦的消息,不过他不在,他上的是晚班,给了那名长满雀斑的服务生二十美金,并且在点了四杯最贵的鸡尾酒之后,在酒吧老板的默许下,服务生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

    大约二十几分钟后,一脸懵逼的郭琦进入酒吧。

    他听朋友说有一个很有钱的中国人在找他,门外停着的那辆劳斯劳斯他也看到了,但他实在不记得自己在美国有这么有钱的朋友,或是老乡。

    当看清吧台前坐着的那位年轻人时,郭琦的表情大概可以用“惊悚”二字来形容,简直活见了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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