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之所以路克的待遇要特殊一点,是因为他击毙了一名空布份子。 被他用餐刀扔中眼窝的那人,当时就一刀毙命,死的凉凉的。 路克却也不怕。 这个家伙就是两个身上有炸弹的人之一,他杀了这人,也不会有任何责任。 另一个有炸弹的人,则是被达蒙撞得面部凹陷下去的那个。 商务舱里那个混血中年达蒙打晕后,父女俩立刻行动。 在路克飞刀射死一名炸弹携带者,老爹撞晕一名炸弹携带者时,这个小萝莉在门帘后,把混血中年人掉落的板砖级手机诺基亚扔了出去。 重量超过半斤的板砖级手机,成功地砸晕了最后一名空布份子。 事后,路克和达蒙都出了一身冷汗。 因为那个手机居然是第二个引爆装置,第一个引爆装置则是在被诺基亚手机砸晕的那人身上。 可以说,明蒂小萝莉一举定乾坤,搞定了唯二的引爆者。 当然,也可以说,天命在她,才没因为那一扔引爆炸弹。 FBI过来调查的人员主要是关心,路克为什么能察觉到对方身上有炸弹。 路克用了个很玄学的理由:直觉。 为什么他能察觉到对方五人的存在,连商务舱里的那个总指挥都能发现。 路克同样是说直觉。 FBI信不信无所谓,路克又没干坏事。 被他一餐刀插死的那人身上有炸弹,路克无论采取什么手段,都不违法。 明蒂小萝莉没直接用飞刀杀人,很可能也是出于这种考虑,板砖手机出手后,她另一手的餐刀已经处于随时等待补中的状态。 经由洛杉矶西区警局那边的背书,还有FBI内部对路克的资料确认,他终于在三天后重获自由。 这三天,他也不是嫌犯,只是配合调查而已。 三天中,他心情还算不错。 因为,就在飞机降落,所有乘客离开飞机后,系统提示就来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