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对方辩友之前承认,金钱能推动社会的发展,却又辩称金钱是万恶之源。 咱们利用反证法,对方辩友这个论点,等于说,金钱有时是万恶之源,有时突然间又不是万恶之源。是不是自相矛盾了呢? ok,咱们姑且把那善的一半掩起来不看,只效法对方辩友,看恶的一面。 哲学上告诉我们,恶是人的情欲的过度释放,是人类理性价值的反向悖逆。无论从字面还是深度解读,恶和金钱有什么关系呢? 像邪教啊,恐怖分子啊,塔利班毁佛事件,这些和金钱有什么关系吗? 咱们再举个简单例子,金陵大屠杀。 岛国侵华还可以强行跟金钱扯上关系,那金陵大屠杀呢?也可以跟金钱扯上关系吗? 该抢的已经抢了,咱们三十万同胞在凶残的岛国人面前可丝毫没有还手之力啊,身无分文,还手无寸铁,为何还遭到屠戮? 还是对方辩友想告诉我们,金陵大屠杀不是恶?因为其中并没有金钱牵扯在内。 那我突然间恍然大悟了,原来只要不涉及金钱的都不是恶啊。 那我杀人,只要不涉及金钱,应该不用坐牢,也不用偿命吧?因为它不是恶啊! ... 我对一个女性实施性侵,只要不涉及金钱,应该也不用负任何责任吧?因为它不是恶啊! 我歪曲事实,损害一个人的名誉,将他活活逼死,只要不涉及金钱,应该也不用负责任吧?因为它是恶啊! 想象一下,真要如此,咱这个社会会乱到什么地步?还要人伦道德吗? 假如金钱是万恶之源,那咱们还要法律干嘛?直接判断行为到底与金钱有没有扯上关系就行了。 再一个,哪怕咱们将没有和金钱扯上的恶撇开不谈,只看有涉及钱的恶又能如何呢?能代表着金钱是万恶之源吗?还好比刚才咱们谈到的贪钱,到底钱是恶,还是贪是恶呢? 很显然,对方辩友还没有弄清这个问题。 对方辩友一直把“一”当作“万”来推论,来强调金钱是万恶之源,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在数学上,把“一”当作“万”,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在逻辑上,以一当万,这叫以偏概全;在内容上,盖着一大部分,只看一小部分,这叫管中窥豹。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