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为造车的铺路-《我的工作是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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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却因为拿回美国要面临税负,本土的美国苹果依然只能靠借债来维持运作,联邦政府千方百计想收税但没辙。

    杨铭也是一样的套路,只不过他更高明一些,离岸账户的资金完全与美国本土经营扯不上联系,哪怕资金进来,我也是外资投资,没法算我的税务!

    但是,少部分通过贷款银行的资金项目,按照安娜跟财务顾问团队的分析,这属于联邦和地方税收的征收范围,逃不掉的。

    “大约有多少?”

    “四亿美元左右。”她回答。

    “财务顾问的建议?”杨铭知道怎么做但懒得动脑,想直接听答案。

    “建议使用在投资领域,算作企业的经营支出,避开这部分税务征收。因为综合考虑了,你在美国的投资也不少。”

    “正确!”杨铭不想听理由了,因为跟他想的一样。

    中美的税法计算原理都是大同小异的,就像交通法规全世界都相似一样,虽然比例不同,但经营成本、企业必要支出、他项费用都是税前抵扣项目。

    也就是杨铭想要自由管理这笔钱,那么需要缴税;但他若用去投资,就算做事公司的经营项目,这是不能算税的。

    便就联系到了自己的造车事业上,正好合适了!他考虑一下后,决定:“我想要把其中一部分资金,在中国投资成立我的汽车公司。”

    在北美的那家企业,其实属于麦克斯韦(北美)公司,相应的他还可以成立麦克斯韦(中国)公司,麦克斯韦(英国)公司……诸如此类。

    因为拿出来的技术仅仅使用在这一点点跑车上,有点浪费了!再成立子品牌,或者生产中端型号,跑车、性能车,才能将它的作用更大发挥。

    再是这家公司的发家模式主要靠挖人,设立在不同的国家地点,也是方便构建技术团队,以后的跑车少不了去德国、英国测试的。

    还有一大原因是想要作为国货的代表,虽然研发地是在美国,但控股股东是中国的,把生产基地、研究部设立在国内,为电动造车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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