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我在洪荒有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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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我得想办法尽快脱身。”小胡洮在下坠过程中还是震伤了内腑,身躯站立不稳晃了两晃。
“唧唧唧唧。”
两只龙角鹰幼崽一前一后合围小胡洮,一有机会,它们便会一拥而上,将他分食干净。
它们几番攻击,全被小胡洮用骨剑挡了回去,同时,小胡洮的手臂也被震的发麻。
太强大了,它们嘴喙似金铁,力大堪比成年男子。双翅还未发育,但也能看出以具有相当强的力量。只要不夭折,定会向它们母亲那样,拥有一对似阔刀一样的羽翼。
“呀——!”
小胡洮突然发动攻击,一剑斩断一只小龙角鹰的脖子,旧力已去新力未生,他眼中闪过决绝之色,一把抱住无头的龙角鹰,向着山崖一跃而下。
他已经没有力气再杀一只幼崽龙角鹰,而且就算再杀一只,那只大的还在虎视眈眈盯着,怎样都是死局,不如以死求生。
小胡洮身子极速下降,身后龙角鹰死了一子也发了狂。
“轰。”
轰隆隆的声响在后方传来,恺胡洮回头,只见龙角鹰收拢双翼,从天空至坠而来。森冷的鹰喙带着弯钩,黑亮而锋锐,与头上的犄角成品字型排列,要是真让它撞上来,数米厚的山石也要被它撞个粉碎。
砰的一声,一块凸起来的岩石,只是被它的羽翼蹭到,都被它生生撞断,火星四溅,乱石崩飞。
恺胡洮遍体发寒,难道自己就要命绝于此……若非有那凸起的山石,怕之前龙角鹰就已经追上来了。
昏昏沉沉间,他再也支撑不住,隐约间恍惚看见自己父亲双目血红,奔驰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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