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劫杀-《我在洪荒有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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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根是一株上品先天灵根,红树!为海底特有的灵植。此树生长于海底,一扎根就会形成一片红树林。
它们的根部物别发达,盘根错节,绕来缠去,千姿百态,很有观赏价值。
李烛影打算把它丢到自己的葫芦世界中的大荒海中,顺带着龙王送的各种藻类植物,珍奇鱼虾一起。
想来自己的小世界要进一步圆满了。
山川、河流、大荒海、各类珍奇异兽,海洋动植物,已经达到了微妙平衡。已经是一个真正的世界,不再是大片大片的荒芜,四处地水火风肆虐。
选石蛋是因为,李烛影在其中,敏锐的感知的里面有微弱的生命反应。
“这么多年感悟女娲造化灵诀和盘古化生万物不是说着玩的。”李烛影托着石卵,有意用造化玄空之气滋养它。
“想要彻底救活它,恐非一日之功。”
放下思绪,李烛影继续讲目光,投向那柄剑。
之所以选柄剑,一是因为他一直有种执念。穿越而来,又是洪荒修仙,不修一手凌厉剑诀,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穿越者。
当然,也没地方乱说……
虽然洪荒重灵宝而不重技巧,却不能抹灭一个后世人对剑的喜爱。
再一个就是李烛影的攻击利器并不多。玄元控水旗主防,葫芦只提供灵力供给,没攻击力。教人鞭占人族气运,打杀不死人!纯粹是用来教训恶心别人的。
他的丈八蛇矛虽不入先天,也是不可多得的异宝。却有失堂皇大气,少了一些霸气。也正是如此,再就是它能力敌方天画戟,却要排在方天画戟之后。
炼制它的人,在刃口设下诅咒,也就是因为它那一点偏阴毒。
观那锈剑,平平无奇,造型古朴,材质如一般青铜,样式有些像通天的青萍,剑长三尺。君不见昆吾铁冶飞炎烟,红光紫气俱赫然。精光黯黯青蛇色,文章片片绿龟鳞。琉璃玉匣吐莲光,错镂金环映日月。这让李烛影想到后世的龙渊。
兴致所起,李烛影以神识观之。却见血狱滔天,如坠深渊……
他立即定神,肯定道:“这是一柄邪魔之剑!”
后世武经记载,剑,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凶险异常,生而为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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