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不用借钱,我这里有几颗宝石,哪去换钱就行了,我们今天好好的庆祝。” 看着索拉姆拿出三颗宝石,玛瑞斯他们都惊了,看这宝石成色,一颗起码都能换800枚金币,这三颗起码就值2000多枚金币了,够他们赞上好长时间了。他们怎么都没想到,一个刚刚从山里出来穷小子,能随手就能拿出来这种东西。 还是玛瑞斯见识广,马上回过神来,连连拒绝道:“不行不行,怎么能要你出钱呢,本来是我们要感谢你的,怎还能......” 索拉姆就不喜欢磨磨唧唧的,不过是几块宝石而已,这东西,在他的王宫里多的是,云巨人真没亏待他这位“国王”,金银财宝什么的给了索拉姆一大堆,虽然索拉姆没带多少出来,但是他现在绝对算的上是富翁。三颗宝石而已,毛毛雨啦。 “给你就拿着,我们不是队友了吗?还在意这个干啥,最多算是我借你的,以后你们赚了再还给我就是了,这不比去找其他人借钱,要好的多啊。” 玛瑞斯还是有点犹豫,他很清楚,看索拉姆这样就知道,索拉姆根本就没打算要他还。索拉姆本来是他们的恩人,现在还这么大方,他都有点为自己的无能,而感到羞愧。 他还在犹豫的时候,索拉姆不乐意的发话了,“都是男人,怎么磨磨唧唧的啊,赶快拿上,去换钱,我肚子快饿死了。” “好吧,这算我借的,以后我一定还。”最后玛瑞斯还是接受了,毕竟他们确实没钱了。菲亚也用复杂的眼神看着索拉姆,她有点感激索拉姆,要知道,他们能这样,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她,因为她,西姆和玛瑞斯根本不敢接受那些收益高的任务,因为太危险了。 “哈哈,那我们今天可以去“红色长靴”了”西姆高兴的叫到,他可不管钱是哪来的,反正有的花就行。 红色长靴是洛克镇最好的酒店,虽然不能和那些大城市的高档酒店相比,但是在洛克镇绝对是第一的,他们的特色菜,土豆牛肉也算是洛克一绝了,还有不少商人都慕名而来。他们的酒也不错,至少不像其他酒店那样会掺水。当然花费自然不低了,以他们的之前经济状况,根本消费不起,先在好不容易有钱了,西姆自然想去体验下。 大部分野蛮人都是这样,今朝有酒今朝醉,从来都是攒不起钱的,一般野蛮人跑出来冒险,到最后回到家乡,都没啥积蓄。野蛮人大多都是战神坎帕斯的信徒,他们唯一的追求的就是激烈的战斗,战斗之后当然是怎么爽怎么来,实事上很多冒险者都是这德行,像玛瑞斯这样能攒够钱,然后退休的毕竟是少数。 红色长靴在洛克镇的北边,紧邻着神殿区和冒险者公会。由于洛克镇不算太大,只有几个小型的神殿在这边,但是因为冒险者的职业特性,很多冒险者都会跑到这边来,不是来治疗就是来接任务。 所以红色长靴的消费虽然有点贵,但是生意还是很好的。西姆和菲亚把索拉姆带到这里的时候,这里已经人声鼎沸了,玛瑞斯则去商店区去把那几块宝石先卖掉。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