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外城区的下水道-《当个法师闹革命》


    第(2/3)页

      在杀死了圣骑士之后,刀疤男指挥着他的手下,杀死了酒馆的老板娘和厨师。然后,他们押着本杰明和杰瑞米,从后门离开了小酒馆,飞快地逃离了案发现场。

      本杰明忍不住想道,可惜了酒馆里的台子,这家名为“邦妮”的酒馆里,再也不会有兔女郎跳舞了。

      他倒没有担忧自己的处境,也没有抗议刀疤男的“邀请”,甚至没有作出一丝反抗。

      最开始,他在向骑士呼救的时候,是不准备让刀疤男多活的。他的左手偷偷地握住了别在后腰的手枪,做好了拔枪的准备,随时都可以射击。然而很快,他就改变了念头,握枪的手也放开了。

      因为他注意到了一个人。

      一米八左右,其瘦无比,是他刚回到里瑟家族那天晚上,那个要来杀他的刺客。刺客先生那天并没有带面纱口罩之类的东西,所以本杰明也认得他的长相。

      居然是他!刚发现的时候,本杰明都被吓了一跳。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他都快忘了这个人了。可没想到的是,今天这个人却再次出现在了自己眼前,还成为了刀疤男的手下。本杰明不得不感叹,缘分真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

      巧合吗?还是有人故意的?

      管他有意还是无意,正好,本杰明也很想知道,究竟是谁让这个人来杀他的?

      尽管这个问题被他遗忘了许久,但是谁知道,它会不会在关键时刻突然冒出来,给本杰明致命一击?现在终于有了找到答案的机会,本杰明自然不会放过。

      于是,在圣骑士被刀疤男一枪干掉之后,本杰明也没有再做什么。道理很简单,教会派来看着他的圣骑士死了,他完全可以自由地使用魔法。既然他都可以用魔法了,还用得着怕这个强盗头子吗?

      干脆就跟着他们走一趟,也可以找机会问问那位刺客先生。

      说实话,他也不认为刀疤男会真的伤害他——刀疤男还有问题要问他呢!

      好像又变回了当初面对米歇尔一样的状况。他对米歇尔有利用价值,所以米歇尔不会杀他。他对刀疤男也有利用价值,所以刀疤男也不会杀他。

      这是本杰明第二次被绑架,他早就经验丰富了。

      他也不认为自己这是犯了像圣骑士一样的毛病——轻敌。他很仔细地观察过了刀疤男,其实刀疤男并不像看上去那样凶恶,相反,这个人很狡猾。

      他从一开始就在扮猪吃虎了,装出一付没脑子的样子。哪怕圣骑士已经算得上谨慎了,但还是不免一时膨胀,露出了些许破绽。

      刀疤男则抓住了圣骑士最自大松懈的一瞬间,极为快速地拔枪,几乎没怎么瞄准,就命中了圣骑士的心脏——又是一个带枪不开保险的疯子。

      而且,这个枪法真是跟开了挂没两样了。

      也难怪圣骑士会栽得这么突然。他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
    第(2/3)页